1 花(形態結構)
關于花結構的本質,比較一致的觀點傾向于將花看作一個節間縮短的變態短枝,花的各部分從形態、結構來看,具有葉的一般性質。
首先提出這一觀點的是德國的詩人、劇作家與博物學家歌德(Goethe 1749-1832),他認為花是適合于繁殖作用的變態枝。這一觀點得到了化石記錄以及很多系統發育與個體發育證據的支持,并且能較好地解釋多數被子植物花的結構,因而延用至今。
花卉的形狀千姿百態,大約25萬種被子植物中,就有25萬種的花式樣。
花卉,具有觀賞價值的草本植物,是用來欣賞的植物的統稱,喜陽且耐寒,具有繁殖功能的短枝,有許多種類。典型的花,在一個有限生長的短軸上,著生花萼、花瓣和產生生殖細胞的雄蕊與雌蕊。花由花冠、花萼、花托、花蕊組成,有各種各樣顏色,有的長得很艷麗,有香味。
有些學者認為裸子植物的孢子葉球也是“花”,而多數人則認為被子植物才有真正的花,所以被子植物也稱為有花植物。花的各部分不易受外界環境影響,長期以來,人們都以花的形態結構作為被子植物分類鑒定和系統演化的主要依據(見被子植物門)。
關于花結構的本質,比較一致的觀點傾向于將花看作一個節間縮短的變態短枝,花的各部分從形態、結構來看,具有葉的一般性質。
首先提出這一觀點的是德國的詩人、劇作家與博物學家歌德(Goethe 1749-1832),他認為花是適合于繁殖作用的變態枝。這一觀點得到了化石記錄以及很多系統發育與個體發育證據的支持,并且能較好地解釋多數被子植物花的結構,因而延用至今。
花卉的形狀千姿百態,大約25萬種被子植物中,就有25萬種的花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