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1
幼兒家長: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系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幼兒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學校為了要求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幼兒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準時接送幼兒上學、放學,幼兒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家長(監護人)不準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幼兒上學、放學(包括在本校就讀的幼兒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三、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幼兒離開校園(除家長或監護人等待外),不準幼兒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四、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四輪車、三輪車等安全系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五、此協議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閱讀,親自簽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學校存檔。
家長簽名:
幼兒姓名:
班主任簽名:
簽訂日期:20xx年9月1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2
尊敬的家長: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后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閑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雙哨中心學校
20xx年8月20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3
尊敬的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系)。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請將委托人的姓名、年齡、特征及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托人負責。被委托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話:
被委托人(簽名):
被委托人班級:
班主任電話:
科任教師電話:
分管校長電話: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4
甲方:大明逸夫學校學生,家長代表
乙方:車主(駕駛員)
由于教學資源整合,這樣就有一些家長選擇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學校從安全角度出發,出于對學生的高度負責,要求學生家長和車主鑒訂租用車輛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
一、要求家長做到:
1、租車前考證車輛。所租車輛做到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方可租用。
2、要考證租用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員應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行駛謹慎、穩重。
3、家長應該經常教育學生做到:嚴禁租用無證無牌或手續不全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等。拒乘超員、超速、違章及酒后駕駛的車輛。家長租車前,必須搞清上述1、2兩條關于車輛和車主的情況,對子女經常性的進行第3條所涉及內容的`教育,安全工作須做到警鐘長鳴。否則,家長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要求車主(駕駛員)做到:
1、車主確保車輛的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
2、駕駛員應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3、平時要重視車輛的保養和檢修。在接送學生過程中,要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車,杜絕超員、超速行駛。車窗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均應不小于50%,且不應張貼不透明和帶任何鏡面反光材料的色紙或隔熱紙。及時清理前后擋風玻璃的污垢和霜雪,確保駕駛員的視線不受影響。
車主(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上述條款,謹慎慢行,確保被接送學生的平安。否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車主(駕駛員)負責。
租車學生家長和車主(駕駛員)要牢記雙方的責任,學校出于對學生安全的重視,只是作為中間公正方,一旦出現事故,責任由車主(駕駛員)和家長自負,校方概不負責。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生所在學校各自留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具狀單位: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5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師生在校安全,落實家校接送銜接,特參考借鑒東莞市非寄宿制公辦小學管理經驗及方法,制定家長接送孩子管理制度如下:
一、家長送孩子(學生)上學
家長送孩子上學到校門止步,請勿進入校園。早于上學時間到校的,請家長陪同孩子(學生)在校門外等候。遲于上學時間到校的,由保安送孩子到教室。
二、家長接孩子(學生)離校
1.家長在放學前接孩子離校(指上學期間因特殊情況接孩子),須提前電話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帶到門衛處交接,學生刷校園卡離校。
2.家長在放學后接孩子離校,憑“家長出入卡”刷卡進入放學區指定區域接孩子,請勿進入教學區、運動區及生活區。一二年級放學區設在學校西門內食堂附近,三四五六年級放學區設在學校東門內體育館附近。家長接自己孩子并長期代接親朋好友孩子,須按要求填寫好“學生放學信息表”代接欄信息,學校備案。此類情況學校按家長接孩子方式管理,學生均須刷校園卡離校。
3.放學無家長接的學生屬自主放學,須按要求填寫“學生放學信息表”自主放學欄信息,學校備案。學校在學生校園卡上貼有“自主放學”標識,放學時學生佩戴“自主放學卡”刷卡離校。
4.學校在放學區安置“年級放學信息牌”,每天放學時間,教師負責指引學生離開教學區前往放學區并公示本班放學信息,值日教師和保安負責維護放學區安全秩序。
5.放學后,保安開始從教學樓四樓到一樓依次清場,一清電源,二清人員,學生此時不得在教學區逗留;每天下午5點30分,值日教師和保安開始從運動區、生活區到放學區依次清場,一清人員,二清環境,學生不得在校園逗留;未按時接走的學生集中在東門門衛室處等候家長。
三、特別說明
1.沒有佩戴“自主放學卡”又無家長接的學生,學校門衛將不予放行。
2.遺失“家長出入卡”、“校園卡(含自主放學卡)”,請盡快聯系家校通公司辦理(家校通辦卡,學校核對,班主任發卡給家長,家校通客服電話:968899)。補辦期間接送,須提前聯系班主任或科任老師填寫放行條,家長或學生憑放行條進出放學區指定區域接送。
3.遇大雨天等惡劣天氣,家長憑“家長出入卡”進入校園至教學區一樓大廳,學校會安置好“年級放學信息牌”指引家長接孩子。
4.周一上午上學時間和周五下午放學時間是家長送、取午休用品時間,家長憑“家長出入卡”進入校園及午休房。請勿進入教學區。
5.不具備運營學生資質的車輛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含放學區及指定區域)進行接送學生活動。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使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嚴格校園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學校制定接送學生的制度:
1、全體教師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放學,需提前通知學生家長經家長同意,并告知何時來接。
3、小學生上下學要由家長接送,開機動車接送孩子的家長,把車停在離校門口20米以外的地方。
4、所有學生上學時家長只能送學生到校門口,并看著孩子走進學校再離開,無特殊情況,一般不予進校。
5、學生要按時到校不遲到,但也不要太早來校。上午孩子送校門時間7:50前,下午孩子接回時間5:00-5:30前,早到的學生家長要看護到開校門等學生進入校門后再離開,確保學生安全。凡早晨送孩子遲到者,經學校保安同意后,家長把學生送進教室。
6、所有任課教師對學生出勤情況要了解,上課先點學生人數,有學生未到的應及時向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及時記錄學生考勤情況,并聯系家長了解原因,有特殊情況及時向政教處匯報。
7、下午放學時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家長在校門口接學生,不予進校。
8、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憑學校的'接送卡到教室接學生,每天負責的老師必須在教室中做好學生被接前的準備工作,親手將學生交給到教室里的家長,同時認真審核家長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9、凡有學生未被家長接走,由負責的教師在教室或帶回到辦公室看管,并負責安排學生做作業,看書等活動。并及時與家長聯系,直到學生被接走方可離校,如遇特殊情況,及時與值日領導取得聯系,共同解決。
10、門口保安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把好門口安全防范的第一關。對于中途來接學生的家長一定要問明原因,并憑班主任簽發的請假條方能出校門。
11、為確保學生安全,請有關人員履行職責,嚴格按要求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6
近來,全國連續發生多起傷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惡事件,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確保學生安全到達學校和回家,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訂此協議:
甲方:后王小學乙方:學生家長(監護人)
甲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按照上級的部署甲方成立以校委會為主的安委會,具體負責和指導學生的安全工作,及時告知學校時間的變更。
2、每天上學和放學期間都安排安全值班教師,并有安全人員小組帶班。
3、上課期間值班老師在門衛值班巡邏。
4、上學和放學期間值班人員要按照學校的規定迅速到崗。(路口、大門口、院內)
5、值班結束后做好登記和交接。
乙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乙方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按時將學生送到學校和接回家。(學生到校時間:上午
7:30-8:00到校,不準提前到校,11:30放學,下午2:00-2:30到校,不準提前,5:00放學)
3、學生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的,乙方必須在上課前親自向班主任請假,以確保學生的安全,否則學生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一定要配合學校值班老師,并聽從他們的安排。
5、乙方要保持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在道路兩邊等候,不能堵塞交通。
6、保證好學生的在家午休,午休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有家長負責。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此協議,學生在校規定時間內,有學校負責,其余時間內有家長負責,因違反協議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當事人承擔。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后王小學
20xx年5月3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7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系。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旱冰場等),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并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否則責任由家長自負。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學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保存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8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現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書 :
甲方:xx小學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甲方職責: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復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于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并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為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及設施設備。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沒有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系。
6、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適時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8、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乙方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用電、傳染病預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節假日、雙休日私自外出或結伴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不良現象應及時嚴肅的批評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與管教。發現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對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批準后,由家長接回。放假、返校時間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校門,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9、根據《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小學一、二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幼兒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持接送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學校,不允許委托無關人員接送孩子,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10、學生在上學、放學接送途中,家長需確保學生安全。學生由家長親自接送,接送學生時家長不得飲酒醉駕,不得乘坐“三無”及超員車輛,摩托車接送保證一人一車,學生必須佩戴頭盔,如出現對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
11、家長或監護人應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告知或聽取學生在家、校的具體表現,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長或監護人應經常與子女進行溝通、交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甲方:xx小學
乙方(學生):
(學生家長):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9
尊敬的家長:
感謝您對我校的信任,歡迎您把孩子送到我校學習﹗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安全,是我們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校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請家長記準上課時間:
上午:開門時間為8:00,上課時間為8:30—11:05 下午:開門時間為1:30,上課時間為2:00—3:40 請家長在開門時間將孩子送到本校樓上教室內,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師手中,并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送到樓下就讓孩子自行上樓,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校。來校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孩子的口袋,如發現有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如患有傳染性疾病(如水痘、麻疹、流感、痢疾、腮腺炎等)或其他病情嚴重的孩子,要待孩子痊愈后方可進校上學。
三、一般情況,不要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校,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托他人接送時,為了安全,被委托來接送幼兒的人,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十八歲以上的正常人)。并請提前聯絡老師,將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五、孩子由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六、為保證孩子離校時的.安全,請家長注意:
(1)離校時,因孩子和家長過于密集,為了確保孩子的安全,請在接孩子時盡快離校,如需帶孩子在戶外場地玩耍,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此期間發生意外,一切由責任自負。
(2)上下樓道時應教育孩子逐級慢行,不跑不跳,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七、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xxx學校:校長(簽名)
學生的家長:xxx(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的接送協議書 10
尊敬的家長:
保證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達到家園一致教育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望家長每天早晨7:30—8:00點,準時將孩子送到幼兒園,上午11:10按時接孩子回家;中午1:00—1:30準時將孩子送到園內,下午15:40分按時到校接孩子回家。接送孩子時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為了孩子的安全,入園時必須將孩子送到本班老師手中,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園外玩耍,以防意外發生。在將孩子交與老師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二、為了安全起見,請家長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入園。幼兒來園前請家長注意查看幼兒的口袋,如發現危險物品(如小刀、藥片、鐵釘、小顆粒物、釘錐、彈子、碎玻璃等物品)應立即取出,并及時對孩子進行教育。
三、孩子早晨來園后應到老師處晨檢,幼兒如有高燒、感冒癥狀,需家長帶去醫院檢查就醫。
四、一般情況,不要讓幼兒無故缺席、遲到。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來園,請事先向教師遞交假條或者打電話做好請假工作,讓老師心中有數。(幼兒園電話:760xxxx)
五、孩子來園離園,原則上由父母或直系親屬接送。如有的家長認為幼兒可以自己回家,簽字后,路上安全問題,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六、幼兒由接送人從教師手中接過后一切問題由接送人負責。
七、未經許可,家長不要擅自進入幼兒教室;家長如無特殊情況不要探視孩子。
八、幼兒來園、離園路上及在園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負責。
1、可以自己回家
2、必須家長接送(選擇一項)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xxx幼兒園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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