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定點維修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1
某某汽車修理廠是市二類汽車修理廠家。本廠堅持“客戶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和“讓客戶更滿意”的服務宗旨,做到“熱情、周到、方便、及時”,愿與廣大車主、企事業單位簽約定點維修,本著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則,為定點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公平的價格、可靠的質量。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并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為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托,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為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咨詢,為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為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為處理旺、淡季關系,便于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核準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為20xx公里或10天:小修為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并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2
制定以下十項基本守則,維修技工應將其付諸于每天的工作實踐,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務質量。
一、 職業形象
1、 穿著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 務必常穿工作鞋。
3、 務必經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潔。
二、 小心處理車輛
1、 務必使用座位套、保護板墊和地板墊。
2、 在駕駛顧客車輛時要細心。
3、 在顧客車內不可抽煙。
4、 不得使用顧客車內音響、電話等。
5、 勿將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車內。
三、 整齊與清潔
1、 保持車間(地面、工具箱、工作臺、測量工具、測試工具等)整齊清潔,勿堆放不必要的雜物,把東西放置整齊。經常打掃、沖洗、擦拭。
2、 工作時,車輛要在指定工位擺放。
四、 工作安全
1、 正確使用工具和設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 小心煙火,不得在車間抽煙。
五、 計劃與準備
1、 確定“主要事項”(顧客要求維修的主要原因)
2、 務必明白顧客的要求和車間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 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額外維修工作,要報告領班或車間主管。
4、 要制定工作計劃(工作程序和預防措施)。
5、 檢查料庫有無所需零件。
6、 只做排工單上所列明事項。
六、 工作質量高進度快。
1、 使用合適的`專用維修工具和測試工具。
2、 文明生產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 依據修理手冊工作,切勿憑臆測工作,無把握之事應向領班或主管請教。
4、 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單上列明,要向領班或主管報告。
5、 充分利用一切培訓機會,不斷掌握最新技術。
七、 按預定時間完工
1、 隨時檢查自己能否按時完工。
2、 如果認為要提前或延遲完工、或需作額外工作,要通知領班或主管。
八、 完工后的檢查工作
1、 確認主要維修項目已完成,確保所有其它事項也已完成。
2、 保證修后車輛至少與修前同樣干凈。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3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甲方)就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經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定,確定 (乙方)為中標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購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用戶提供汽車維修,包括汽車大修、總成修理、保養、小修和專項維修(保險維修業務、新購車輛免費維護保養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 “用戶”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處維修采購的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 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 “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7 “招標文件”是指《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gc-fg060050 )。
2.適用范圍
2.1 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c-fg060050 )。
3.合同的組成
3.1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條款
3.1.2 招標文件澄清及招標文件
3.1.3 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3.1.4 中標通知書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定點承諾
4.1 維修范圍
4.1.1 甲方確定乙方為XX~XX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在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稱用戶)車輛維修。
4.2 維修價格
4.2.1 用戶進行車輛維修時,乙方應按投標承諾的價格優惠率和質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報價執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將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乙方的中標價格。如整車生產廠下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乙方應按投標報價承諾的優惠相應下調價格,調整結果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如整車生產廠上調維修工時費、維修零配件費時,則中標報價維持不變。
4.3 費用結算
4.3.1 車輛維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購網上填寫《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驗收單》(附件二、以下稱《驗收單》),打印并經用戶簽字確認,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戶結算,并為用戶開具合法的汽車維修業專用發票。共5頁,當前第1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4.1 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對乙方履約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為10 分, 甲方根據乙方履約情況進行通報表彰或處罰扣分,乙方的考評結果,將作為其下一年度參加 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審查時的審查依據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減1分,將被甲方處以沒收履約保證金10%的處罰;當得分為零時,取消乙方的定點維修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參加甲方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活動。
2.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有權與用戶一起要求乙方無償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或用戶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接受用戶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并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3.對用戶拖欠乙方車輛維修費不承擔任何責任。
4.4.2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確認用戶名錄。乙方據此認定甲方車輛維修單位成員,并履行本合同。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戶在汽車定點維修方面的關系,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車輛維修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4.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5.1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戶提出的除車輛維修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戶在車輛維修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并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經費未落實或不足的車輛維修業務,有權拒絕承修。
4.5.2 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戶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嚴格履行《中央汽車維修定點采購服務承諾書》(附件三)中規定的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乙方根據用戶的報修要求填寫維修單,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如乙方在車輛維修過程中檢查出了維修單維修項目以外的問題,應立即告知用戶并提出正常的維修方案。若乙方發現用戶車輛存在維修單以外的問題,但用戶不同意按乙方的維修方案進行必要的維修而出現的車輛事故,乙方不負責任。
4.用戶維修的車輛在車輛維修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給予免費維修,如因維修部分質量問題而出現責任事故,經有關單位的技術檢驗確屬不是用戶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有關車輛維修行業的管理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如不具備履行承諾的條件時,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會資源解決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薦的社會專業機構代理,相關責任義務由乙方與代理機構自行協商承擔。
5.違約責任
5.1 乙方對所提供的服務與合同要求不符負有責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1.在定點采購期間,如乙方被降低資質,將取消其定點維修企業資格。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1)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乙方的義務”條款的,每項扣1分;
(2)乙方被投訴,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1分;
(3)維修竣工的車輛,在質量保證期內返工兩次或以上的,扣1分。共5頁,當前第2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4)乙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在甲方通知其糾正的限期內未能糾正,扣1分。
(5)乙方拒絕接受甲方檢查或提供虛假資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時報送維修統計報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中標的,向用戶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終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約保證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戶可向甲方投訴:
(1)乙方超過合同規定的價格收取費用,
(2)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服務,質量明顯不滿足供貨合同、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標準的;
(3)乙方向用戶提供的,明顯高于市場同類維修價格的;
(4)乙方其它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
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超過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約保證金;用戶對乙方的有效投訴達到3次(含)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中央國家機關定點汽車維修廠招標項目的資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3 履約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5.4 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甲方有權在中央政府采購網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 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履約保證金
7.1 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100,000)。
7.2 乙方中標后投標保證金將全部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規定全部服務義務時止。
7.3 履約保證金被扣除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予以補足。
7.4 甲方將在本合同期滿后1個月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8.保密條款
8.1 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共5頁,當前第3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9.合同的解釋
9.1 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 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 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0.2 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負擔。
10.3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1.合同的終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 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1.2.2 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補足履約保證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戶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戶對乙方有效投訴達3次的。
12.法律適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 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通知
15.1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共5頁,當前第4頁12345中央國家機關汽車維修定點采購合同
15.2 甲乙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以下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以下賬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賬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通訊地址和賬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應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賬號:
15.3 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方承擔。
16.合同修改
16.1 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6.2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后,即開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財政部備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4
甲方:昆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簽訂汽車定點維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擬將本公司(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車輛委托給甲方定點維修,甲方根據乙方開具的“車輛維修聯系單”所要求的維修項目進行維修。如發生增加修理項目,經聯系確認后再進行維修。
二、 維修服務范圍:甲方對乙方本合同標的`范圍內的車輛,進行包括大修、二級維護等維
修服務,并代為車輛年檢、二級維護驗車、代辦車輛保險及出險理賠手續等服務。
三、 車輛資料: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本公司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資料。
四、 維修服務:
a) 每次維修保養時,甲方需對維修車輛之零部件報價,待乙方確認后方可維修. b) 每次維修清單需由乙方駕駛員簽字認可,并由其帶回乙方存檔備查.
c) 甲方在結算維修費用時,須按實結算.不能私自宴請乙方相關人員,若經查實,將扣除甲方當月維修費用之20%.
d) 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廠區,甲方須對車輛里程,油料等進行登記,除試車年檢業務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車輛,如有違反,乙方可對甲方進行RMB300/次處罰(維修費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書面檢討.
五、 服務方式:甲方提供預約、24小時救援等服務,方便乙方車輛維修和使用。
六、 服務優惠:簽訂合同即可享受保養工時________ 折優惠;免費市區24時救援;
七、 服務質量
a) 甲方對維修車輛設有質量擔保期規定。在質量擔保期內發生維修質量問題,由甲方免費返修。質量擔保期規定如下:總成大修擔保期為10000公里或三個月,二級維護擔保期為1500公里或10天。時間數與里程數兩者以先到達者為準。
b) 甲方承諾使用純正零配件,以保證質量。
八、乙方的義務:
a) 在車輛交付甲方時,應如實告知車輛狀況和已往維修記錄;
b) 對大修車輛嚴格執行1500公里內限時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 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出現異常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確判斷故障。 d) 如發生車輛事故,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e) 不得人為破壞或故意使用不當經由甲方維修的車輛;
f) 對甲方的服務項目積極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并承擔必要費用。
九、違約責任:
a)、如甲方的維修質量不符合標準及有違其他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結算時間,延緩或無故拒付維修費用,視為違約,違約滿兩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時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調解或訴訟解決。
十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如合同期滿前十日內雙方均不提終
止合同的,視為合同期再延續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昆山偉建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昆山市339省道479號 地址:
電話:0512—57066885 電話:
公司代表: 公司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對車輛切實有效的管理,甲方自愿將其單位所屬車輛定點在乙方進行維修,保養。乙方將提供精良完善的技術服務,為精誠合作,講究信譽,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服務及承諾
1、對維修后車輛的當次維修內容實行3個月的保修期,所更換的零配件實行12個月的保質期;
2、甲方在乙方定點維修的車輛,均享受電腦檢測、補胎、輪胎換位等免收工時費;
3、甲方在乙方定點維修的車輛,無論何時何地均享受24小時緊急救援服務,24小時維修服務;到店維修無須排隊等待,享受VIP專用通道,并由技術總監專人診斷。
4、甲方在乙方定點維修的車輛,所需零配件,須經甲方認可后方能進行更換;
5、甲方維修的車輛,均享受各車型________地區規定的工時費8折優惠;各車型常規保養工時費均按160元/車收費;
6、甲方在乙方維修的車輛,乙方保證在收費上絕不高于同類維修廠家,費用結算采用轉賬方式并開據增值稅發票;
7、乙方若不能履行協議中的承諾,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該協議并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應遵守事宜
1、甲方前來維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說明托修的.內容或闡明故障的現象;
2、甲方接車時須簽單,必須經乙方認可方能接車;
3、甲方接車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損壞或返工(如碰撞、操作不當、缺水、缺油等)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維修費用;
4、甲方的維修費用滿________________元或時間1月內結清簽單的全部費用,若在以上期間內連續兩次不結將不按優惠價收費;
5、乙方提出維修措施而甲方不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乙方無關;
6、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應回乙方來處理解決,第三方的處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訂日起執行,若一方需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_個月告之對方,并在協議終止前結清雙方的全部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汽車定點維修合同6
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業單位) 簽訂地點:
乙方:(定 點 企 業)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并與乙方本著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點維修的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范圍
(一)車輛的維修范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范圍內,但由于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 結算方式。 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于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并報縣財政監管部門審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審核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項目,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后,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并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范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范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屬于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于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用戶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于本合同項目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并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鑒定,并出具鑒定報告后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愿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 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用戶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 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并附檢驗合格單。
(五)其他約定事項: 。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采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采購中心審核,合同簽訂后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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