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地壇》的風格
散文界認為《我與地壇》風格獨特,向人們提供了許多散文寫作的新的可能性。它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與創作主體有一定距離的散文,而是帶有自傳、自省、自訴的意味,創作主體以真實的身份投入到作品之中,坦誠地表現自己。在內容上,它打破了抒情、議論與敘事、寫景的間隔,以思辨為主導,而又自始至終飽含情感,從容地辟出專章寫景、敘事、繪人,容量豐富,內涵飽滿。在這么小的篇幅里要容納這么多的內容,結構自然是一個關鍵。但偏偏在這一點上,史鐵生顯示出大將風度,寫得相當自由灑脫。他似乎無心于章法,率性而為。全文分章而列,各章之間難得見到起承轉合的過渡,好多章節開端接續顯得似無關聯,個別章節似乎是通過嵌入而組合進去的,但是整篇作品讀過去又讓我們感到生氣灌注。史鐵生是從大處著眼的,他抓住的是文章的氛圍和情調,不管各章的筆法如何,不管是思辨,還是寫事記人,全都透出一股情思深沉的味道,顯得和諧而毫無齟齬。
文無定法,史鐵生大難之后對許多東西已看得很透,有做人的,也有作文的。他曾說創作是沒有什么規矩的,他做小說如此,他做散文也是如此。
(選自《名作欣賞》1993年第1期)
秋天的懷念
史鐵生
雙腿癱瘓后,我的脾氣變得暴怒無常。望著望著天上北歸的雁陣,我會突然把眼前的玻璃砸碎;聽著聽著李谷一甜美的歌聲,我會猛然把手邊的東西摔向四周的墻壁。母親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見的地方偷偷地聽著我的動靜。當一切恢復沉寂,她又悄悄地走進來,眼邊紅紅的,看著我。“聽說北海的花兒都開了。我推著你去走走。”她總是這么說。母親喜歡花,可自我的腿癱瘓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著這兩條可恨的腿,喊著:“我活著有什么勁兒!”母親撲過來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聲說:“咱娘兒倆在一塊兒,好好兒活,好好兒活……”
可我卻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經到了那步田地。后來妹妹告訴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來覆去睡不了覺。
那天我又獨自坐在屋里,看著窗外的樹葉“刷刷拉拉”地飄落。母親進來了,擋在窗前:“北海的菊花開了,我推著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臉上現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時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說。我的回答已經讓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說。她高興地一會兒坐下,一會兒站起:“那就趕緊準備準備。”“唉呀,煩不煩?幾步路,有什么好準備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邊,絮絮叼叼地說著:“看完菊花,咱們就去‘仿膳’,你小時候最愛吃那兒的豌豆黃兒。還記得那回我帶你去北海吧?你偏說那楊樹花是毛毛蟲,跑著,一腳踩扁一個……”她忽然不說了。對于“跑”和“踩”一類的字眼兒,她比我還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沒有回來。
鄰居們把她抬上車時,她還在大口大口地吐著鮮血。我沒想到她已經病成那樣。看著三輪車遠去,也絕沒有想到那竟是永遠的訣別。
鄰居的小伙子背著我去看她的時候,她正艱難地呼吸著,像她那一生艱難的生活。別人告訴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話是:“我那個有病的兒子和我那個還未成年的女兒……”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黃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潔,紫紅色的花熱烈而深沉,潑潑灑灑,秋風中正開得爛漫。我懂得母親沒有說完的話,妹妹也懂。我們倆在一塊兒,要好好兒活……
思考題:
1.母親的主要性格特點是什么?
2.文中,⑴作者兩次寫到了母親要推兒子到北海看花,母親的用意是什么?⑵文章結尾著重描寫了“秋風中正開得爛漫”的菊花,作者這樣寫有什么作用?
[參考答案]
1、慈愛、堅強。
2、(1)調節兒子的情緒,激發“我”戰勝疾病的勇氣。(2)表明“我”擺脫了痛苦的心境,變得堅強起來。在結構上,照應上文。
合 歡 樹
史鐵生
10歲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試中得了第一。母親那時候還年輕,急著跟我說她自己,說她小時候的作文作得還要好,老師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會是她寫的。“老師找到家來問,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幫了忙。我那時可能還不到10歲呢”我聽得掃興,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還不到?’”她就解釋,我裝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話,對著墻打乒乓球,把她氣得夠嗆,不過我承認她聰明,承認她是世界上長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給自己做一條藍白花的裙子。
我20歲時,我的兩條腿殘廢了,除去給人家畫彩蛋,我想我還應該再干點別的事,先后改變了幾次主意,最后想學寫作。母親那時已不年輕,為了我的腿,她頭上開始有了白發。醫院已明確表示,我的病目前沒法治。母親的全副心思卻還放在給我治病上,到處找大夫,打聽偏方,花了很多錢。她倒總能找來些稀奇古怪的藥,讓我吃,讓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別浪賽時間啦,根本沒用!”我說,我一心只想著寫小說,仿佛那東西能把殘疾人救出困境。“再試一回,不試試怎么知道會沒用?”她每說一回都虔誠地抱著希望。然而對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燙傷,醫院的大夫說,這實在太懸了,對于癱瘓病人,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沒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親驚惶了幾個月,晝夜守著我,一換藥就說:“怎么會燙了呢?我還總是在留神呀!”幸虧傷口好起來,不然她非瘋了不可。
后來她發現我在寫小說。她跟我說:“那就好好寫吧。”我聽出來,她對治好我的腿也終于絕望。“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文學,跟你現在差不多大的時候,我也想過搞寫作。你小時候的作文不是得過第一嗎?那就寫著試試看。”她提醒我說,我們倆都盡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處給我借書,頂著雨或冒著雪推我去看電影,像過去給我找大夫,打聽偏方那樣,抱了希望。
30歲時,我的第一篇小說發表了,母親卻已不在人世。過了幾年,我的另一篇小說也獲了獎,母親已離開我整整7年了。獲獎之后,登門來訪的記者很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認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準備了一套話,說來說去就覺得心煩,我搖著車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園安靜的樹林里,想:上帝為什么早早地召母親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聽見回答:
“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點安慰,睜開眼晴,看見風正在樹林里吹過。
我搖車離開那兒,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親去世后,我們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親住過的那個小院子去,小院在一個大院的盡里頭,我偶爾搖車到大院兒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個小院子,推說手搖車進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還都把我當兒孫看,尤其想到我又沒了母親,但都不說,光扯些閑話,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當中,喝東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們終于又提到母親:到小院子去看看嗎,你媽種的那棵合歡樹今年開花了!”我心里一陣抖,還是推說手搖車進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說,忙扯到別的,說起我們原來住的房子里現在住了小兩口,女的剛生了個兒子,孩子不哭不鬧,光是蹬著眼睛看窗戶上的樹影兒。
我沒料到那棵樹還活著。那年,母親到勞動局去給我找工作,回來時在路邊挖了一棵剛出土的綠苗,以為是含羞草,種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歡樹,母親從來都喜歡那些東西,但當時心思全在別處。第二年合歡樹沒有發芽;母親嘆息了一回,還不舍得扔掉,依然讓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歡樹不但長出了個子,而且還比較茂盛。母親高興了好多天,以為那是個好兆頭,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過了一年,她把合歡樹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時念叨,不知道這種樹幾年才開花。再過一年,我們搬了家,悲痛弄得我們都把那棵小樹忘記了。
與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樹吧。我也想再看看母親住過的那間房,我老記著,那兒還有個剛來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鬧,蹬著眼睛看樹影兒,是那棵合歡樹的影子嗎?
院子里的老太太們還是那么喜歡我,東屋倒茶,西屋點煙,送到我跟前。大伙兒都不知道我獲獎的事,也許知道,但不覺得那很重要,還是都問我的腿,問我是否有了正式的工作。這回,想搖車進小院兒真是不能了。家家門前的小櫥房都擴大了,過道窄得一個人推自行車進出也要側身,我問起那棵合歡樹,大伙說,年年都開花,長得跟房子一樣高了。這么說,我再看不見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年沒有自己搖車進去看看。
我搖車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著回家,人有時候只想獨自靜靜地呆一會,悲傷也成了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個孩子長大了,會想起童年的事,會想起那些晃動的樹影兒,會想起他自己的媽媽,他會跑去看看那棵樹,但他不會知道那棵樹是誰種的,是怎么種的。
一九八二年
思考題:
1、“母親”對“我”的愛表現在那些方面?
2、本文描寫母親的文字并不多,作者反而花了很多筆墨寫合歡樹,這是為什么?
[參考答案]
1.盡一切力量醫治“我”身體,精神上給“我”鼓勵,為兒子寫作到處奔忙。
2.合歡樹為母親親手栽種,想到樹就想到母親;合歡樹也是母親過去艱難生活的見證,是喚起他們母子希望的所在,作者把對母親的思念之情都熔鑄在對合歡樹的敘述中,語氣平淡,而情寓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