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虎
人教版的高中語文第三冊《陳情表》中有“外無期功強近之親,內無應門五尺之僮,煢煢孑立,形影相吊”句,注釋中涉及到“喪服”、“大功服”和“小功服”,但語焉不詳。本文就這方面的知識歸納如下,以饗同仁。
喪服,指古代喪禮中親屬們根據與死者的親疏關系而穿的服飾。一般在大殮次日開始穿著,稱“成服”,喪葬禮結束后的一系列祭悼活動中仍然要穿著,到規定允許解除的期限為止。按《儀禮喪服》中所記載,喪服共分五種,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合稱為“五服”!抖Y記學記》有“師無當于五服,五服弗得不親。”
⑴斬衰(cuī)服:五服中最重的一種,是指以粗麻布為衣,麻布不縫邊,斬斷處外露,表示不修飾。兒女,兒媳為父母,承重孫為祖父母,諸侯為天子,臣為君都是“斬衰服”。妻妾為夫,未嫁女子為父,除了服“斬衰”外,還有“喪髻”,就是用麻束發,叫“髽(zhuā)衰”。斬衰是三年喪,即服期三年,但實際上是兩周年。
⑵齊(zī)衰(cuī)服:次于“斬衰”的一種喪服,也是以粗麻布為衣,把邊縫齊,所以叫“齊衰”。按《儀禮喪服》記載,齊衰分為四等:①三年,是父卒為母,母親為長子的喪服;②一年,用杖(居喪時拿的,類似后來的“哭喪棒”),叫“杖期(jī)”,這是父在為母,夫為妻的喪服;③一年,不用杖,叫“不杖期”,是男子為伯叔父母,為兄弟的喪服,已出嫁的女子為父母,兒媳為公婆(后來改為斬衰),孫和孫女為祖父母也是“不杖期”。④三月,是男子為曾祖父母的喪服。
⑶大功服:是用細麻布制成經過加工的喪服,色白。次于“齊衰”,期限為九個月。男子為出嫁的姊妹和姑母,為堂兄弟和未嫁的堂姊妹是大功服,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為兄弟,已出嫁的女子為伯叔也是大功服。
⑷小功服:是用更細的麻布制成的喪服,次于“大功服”,期限為五個月。男子為從祖祖父(伯叔祖父),從祖祖母(伯叔祖母),從祖父(堂伯叔),從祖母(堂伯叔母),從祖昆弟(再從兄弟),從父姊妹(堂姊妹),外祖父母服喪的喪服。女子為丈夫的姑母姊妹,妯娌間的服喪都是小功服。
⑸緦(sī)麻服:是用更精細的麻布做成的喪服,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期限是三個月。男子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女婿,岳父母,舅父母等都是“緦麻服”。
四川省長寧中學 王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