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 2002-12-09 朱忠保
老師與學生發生矛盾與糾紛,發生了打人事件,應該以平常心對待,是誰的錯,就追究誰的責任,而不應該對其中的一方大肆渲染。
最近,關于老師體罰或者打學生的事常見諸報端,全社會包括新聞媒體所同情的都是學生,無論學生對錯,指責的都是老師。好像學生都是受害者,特別值得新聞媒體同情和報道,而老師都是違法者或者肇事者,都值得在新聞媒體上進行譴責和批判。這樣做是否有失公平,是否有利于對學生進行正常的教育?全社會沒有思考,新聞媒體沒有思考。如此繼續下去,將會培養出怎樣的學生?
據《京華時報》11月27日的消息:在北京市景山學校分部上學的小可,上體育課時,不服老師的管教,用足球踢打老師,老師忍無可忍,打了他。在學生先打老師后老師打學生的事件中,新聞報道沒有提及老師被打傷的情況,只是將學生上醫院檢查的結果公布出來,從而引起社會關注:老師打學生!
如果真是新聞報道中描述的那樣,那真是老師錯了。作為一名老師,我也經常在學校中發現學生與老師間的糾紛,也經常在新聞媒體上發現這類新聞,不管是學生的錯還是老師的錯,大家一起將錯誤歸結為老師錯,而不追究學生的責任,即使學生有錯。這種片面的做法我認為是非常不應該的。正因為有新聞媒體的偏心,有社會的不公正與慫恿,才使得有些學生更加肆無忌憚地敢于打老師,使老師身心俱受傷害而無處伸冤,而這種慫恿與放縱更加不利于對學生的轉化教育。
有一件事情很能說明問題:
五六年前,有一個學生很調皮,經常打同學,勒索同學,經常違紀,班主任雖然多次教育,但都無效。于是,班主任星期天到他家去家訪,想和他的父母一起教育他。哪想到走到他家門前時,他竟然不準老師進屋,并用大石頭砸老師,老師只好左躲右閃。見老師并不退讓,該學生于是手持菜刀沖出來要殺老師,老師只好往外跑躲開,后被其母親拉住才避免了流血事件。老師所面臨的尷尬可見一斑。但是老師并沒有報案,當然也沒有新聞媒體來關注這件事。換個角度,如果是老師手持菜刀要殺學生,那豈不會成為特大新聞?五六年過去,后來這個學生終因為膽大妄為,違法犯罪而被判刑。有人說要是他當初能接受老師的教育,社會和家庭沒有這樣縱容,他也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現在,這個學生正在監獄中生活,其悲劇難道不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嗎?
我的一位30多歲的女同事,前幾天也被學生打過,外表雖然看不出傷來,但是我認為她的傷其實在心里,事后她沒有報案,沒有找學生索賠,更沒有到法院起訴。可是,如果是學生的事情將會怎樣?還不被炒翻天,鬧得滿天下都知道!她為什么不將事情鬧大?目的只有一個:因為若將事情鬧大,則必然會弄僵師生關系,再也不好教育這個學生了,老師的良苦用心可見一斑。
我認為,老師與學生發生矛盾與糾紛,發生了打人事件,應該以平常心對待,是誰的錯,就追究誰的責任,而不應該對其中的一方大肆渲染。否則其結果只能是不利于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不利于對人的培養,不利于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是學生的錯,就應該讓學生負起應負的責任來,這才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