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恰好路過查令十字街84號,請代我獻上一吻,我虧欠它良多...”——《查令十字街84號》
我曾經問過男友,對于靈魂伴侶的定義是什么。
很是慚愧,我忘了他當時的描述。
兩個有趣靈魂的碰撞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二十年的書信,一個買書,一個尋書,
一個詼諧調侃,一個得體回應,
一個窩在柔軟沙發里懶懶寫信,
一個坐在書店里認真回信。
我想,《查令十字街84號》里,大概符合了所謂靈魂伴侶的定義。
這是一本小書,也是一疊悠悠二十載的書信集。
書信的一段,是愛書如命的海蓮,另一端,是穩重紳士德爾。
我一直覺得寫信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
在書燈下鋪開信紙,開頭寫著展信安好,或是見字如晤的字眼。
自細地折疊,放進牛皮紙的信封里,
小心地對照著地址,貼上郵票。
暗自幻想對方展開書信折痕的心情,又暗自期待來信。
想象著這些美好的文字,跨越千山萬水,為你帶去關于誰的思慕。
書信往來的記憶總是溫暖的。
我有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書信溝通,大概三年。
不過書信的頻率不高。
是在高中的時候,我與好友的互通書信。
偶爾思緒上來,悄悄地在自習課或是無聊的理科課上寫信,
也不講究什么信紙,隨意撕下來的草稿紙,就夠我寫上許多心情了。
那是不需要翹首以待,兩兩相望的心情。
有趣的是,我與書信的對方,也從未謀面過。
書信的過程很有趣。
因為不能立即傳達心情,而不得不沉下心來,句句尋思,字字落筆。
會暗想幾日后對方讀信時的心境,
亦會珍重對方的來信。
你也可以把書信夾于書中,或是壓在枕下。日后再翻看時,又是不同的感觸。
我鐘情于手寫書信的交流。
握在手中的信箋,看著對方的字體,
似乎透過書信表達出來的淡淡的.探詢。
大概在這個通訊工具發達的年代里,寫信顯得過于雞肋了。
數字化方便了生活,卻淡漠了感情。
我偶爾會艷羨那個車馬信件都很慢的年代,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其實懷念的不是書信的方式,
長存于心的東西從來不會拘泥于形式。
在意的不是交流的方式,而是從中滲出的那份難得的情懷與時間沉淀中的自己。
在查令街的故事里,是二十年的書信往來。
字里行間是簡簡單單的感激與關懷,
是對素未謀面的對方的想象。
我最早看的書信類的書籍,是王小波的《愛你就像愛生命》。
那種“云中誰寄錦書來”的期待。
只是,這與查令街的書信不大相同。
我不認為查令街里的感情是愛情。
我倒覺著更像是友情。
那種因為熱愛,所以懂得的感情。
見與不見又如何呢。
想念也好,溫情也好,一紙信箋,早已足夠了。
“隔著三千英里的安全距離,我寫了一堆沒大沒小的信,我大概只會悄悄溜進去又靜靜踱出來,而不敢告訴他們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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