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發增多,通知是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通知,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各市物價局、財政局:
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xxxx]249號)印發以后,濟南、威海、臨沂等市陸續出臺了幼兒園收費管理文件,部分市調整了幼兒園收費標準,這些措施對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時,在管理和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規范、明確的問題。特別是幼兒園新生秋季開園以來,對收費管理方面的問題反映較多,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各地幼兒園收費管理,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幼兒園收費項目和收費范圍。幼兒園收費項目不得超出保育費、管理費、雜費、代辦費四項。提供冬季取暖、夏季空調降溫服務的,要根據收費管理權限由物價、財政部門在核定雜費標準時可以適當加收取暖或降溫費。幼兒正常在園以外其他時間開辦的服務收費,應堅持家長自愿、幼兒園自行制定的原則。非本單位子女入園的,可按月收取代辦費。收取代辦費后,一律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任何形式的建園費、押金等其他費用。
二、規范幼兒園管理行為。要嚴格按規定依據幼兒園辦園性質、辦園質量及經費、資金來源情況,對幼兒園按質按類實行不同的收費管理辦法。省級十佳幼兒園可在當地省級實驗(示范)幼兒園收費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上浮10%。企業、公民個人辦園實行市場調節價,由辦園單位按有關規定自行確定收費標準,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辦園許可證》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并于收費前,將收費標準予以公示。
三、嚴格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權限。對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收費管理和監督檢查,要嚴格按照《山東省定價目錄》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xxxx)24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幼兒園《收費許可證》的發放要按照收費管理權限實行誰辦證,誰檢查。各地制定和調整幼兒園收費標準,要充分論證、嚴格程序,并及時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三部門備案。
四、進一步采取措施規范和完善幼兒園管理行為。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已出臺相關政策的要進行認真對照檢查,凡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或越權管理等不符合規定的,要自行糾正。尚未制定收費政策的,要抓緊出臺政策規定,嚴格政策界限,保證國家政策的貫徹落實。
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財政廳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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