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公司
甲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乙方處工作,乙方已通知甲方,乙方將統一為其在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并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因本人在本地區已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暫時未遷入公司。決定在社保遷入公司之前,暫不由乙方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戶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乙方將以社保補貼的`形式,每月補貼100元,按月與工資一并發放給甲方。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
甲方接到申請后,按照當地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并從社保機構受理甲方的參保當月起停止向甲方發放社保補貼,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后,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需退還已從乙方處領取的全部社保補貼,并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對在補辦社保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甲方負擔。
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費用后,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還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均認識到,由于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其他險種。在因甲方拒絕統一辦理社保期間,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后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負擔。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當勞動合同糾紛進入到訴訟程序的時候,就必須要知道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一般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是不會受理的。接下來,編輯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爭議的時效現在是六個月,自知道或應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20xx年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后是一年,自知道或應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可以中斷或中止,追索勞動報酬無時間限制。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秘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秘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制造工藝、制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并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于乙方從事本公司xx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為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盡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并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后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若在乙方離職期限截止時,接替其崗位的員工還不能獨立主持工作,經甲乙協商雙方約定可適當延長離職期限,但不超過一個月。
八、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勞動合同 篇4
一、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若干程序法難題的探討
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許多國家和地區則稱勞資爭議或勞資糾紛,論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下)。其廣義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或其團體之間關于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爭議;其狹義僅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關于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爭議。[27]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勞動爭議是指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和勞動者預告辭職、即時辭職、自動離職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形成的勞動關系,因涉及勞動者的切身權益和用人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而引發的勞動爭議。目前,我國關于勞動爭議處理的現行立法,主要包括《勞動法》中的有關勞動爭議處理專章規定,國務院1993年7月6日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勞動部1993年11月5日制定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則》,勞動部、全國總工會、國家經貿委員1993年11月5日制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組織規則》,勞動部1993年10月18日制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處理的批復、通知和答復。根據我國現行立法的規定,處理勞動爭議應當遵循的原則:(1)著重調解原則,(2)合法、公正、及時處理原則。(3)適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則。我國勞動爭議處理體制的目標模式,目前尚未確定,現行處理體制可概括為“一調一裁兩審”體制。我國現行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一)仲裁前置程序引發的難題探討
目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勞動爭議與其它勞動爭議都一樣都是通過雙方協商、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和人民法院訴訟程序的有機結合來處理。實踐中仲裁前置程序存在問題較多。我國法律規定,對勞動爭議的處理實行“一裁兩審”制,即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為了使自己的勞動權益得到保護,除協商和調解以外,其有效途徑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經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由此可見,仲裁是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必經前置程序。將勞動爭議仲裁作為訴訟前置程序,可以充分發揮勞動仲裁部門熟悉勞動業務的優勢,而且勞動仲裁費用低、結案快、手續簡便、方法靈活,既有利于緩和勞動爭議雙方的對立情緒,又減輕人民法院的工作量,保證勞動爭議的審判質量。但在仲裁和審判實踐中存在如下問題:
1、仲裁和訴訟在受案銜接上的難題探討
仲裁前置程序導致仲裁和訴訟在受案問題上難以銜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真正有效的法律保護。其一,對勞動者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對此有兩種4不同的認識。一種觀點認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只是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前必須經過的一種程序,只要仲裁委員會對勞動爭議作出了裁決,即使是不予受理的裁決,也表明是一種仲裁結果。當事人只要先經過了仲裁程序,無論結果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凡符合民事訴訟法規規定的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否則,如果當事人的勞動爭議被仲裁委員會因某種原因而不當裁決,或不予受理,其發生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不能得到審判機關的司法最終保護。另一種觀點認為,仲裁委員會是按照國務院發布的《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受理條件予以審查,符合該受理條件才能作為仲裁案件予以受理并仲裁,如裁決不能受理,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則未能進行仲裁審理,那么,當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應予受理。法律規定的仲裁包括程序和實體兩個方面,并非只是法院受理前的程序。仲裁除審查當事人發生勞動爭議后是否在法律規定的仲裁有效期間內提出并符合仲裁受理的條件外,其實質在于對勞動爭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各自應承擔的責任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處理。只有經過勞動仲裁實質性的裁決處理后,當事人仍然不服這種處理結果的,才能進入司法審判的訴訟程序,以使勞動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上的最有效確認。把仲裁委員會裁決不予受理的勞動爭議認定為仲裁前置而直接納入司法審判,從根本上違背了“一裁二審”制的單軌程序,從法理上也講不通,導致仲裁和訴訟在受案問題上無法銜接。其二,人民法院對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實質性裁決是不否部屬于其受案范圍?如仲裁裁決內容,或裁決超過法定申請仲裁時間,或仲裁違反管轄規定的種種情況人民法院都不能受理。其三,某些糾紛存在勞動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的競合問題,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在受案問題上相互推諉,當事人告狀無門。其四,勞動爭議案件受理中,若提出反訴的法律關系性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期限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按崗位要求安排乙方工作崗位為保潔,規定具體任務。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甲方安排的崗位工作,并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有持證上崗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驗相關有效證件(甲方可為乙方代辦相關證件,證件合格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證件不合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以22天計算,進行工資發放。不足一月的按實際天數發放。全年時間以學生上學時間為準。
(二)按照國家和甲方工資分配的規定和辦法,乙方月工資報酬為元。基本工資800元,月考核獎金獎勵50元。合計850元。甲方通過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乙方進行獎懲。
四、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綜合保險費。
(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公休假日、病、傷、殘(因工傷、殘等的按國家法律規章制度執行,上班期間做個人私事的除外。非因工傷、殘的甲方一律不負責任)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條件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續訂和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應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若需續訂,必須雙方自愿;
3、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2、乙方違反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雙方需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用工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勞動報酬。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薪水為底薪加提成方式,底薪_______元,提成為每月銷售額_______ %;在每月的 ______號前發放上月的工資。
三、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所在區域的社會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需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乙方發工資,可提前發放,無故不得滯后。
(二)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規定各專柜所在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2、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與乙方解除用工協議:
a、經試用,發現乙方不符合條件的;
b、乙方不履行用工協議,經甲方提出警告、教育仍不改正的;無故不上班,不按照規定時間上班的,經提醒無改正的。
c、其它情況。
3、如甲方停止營業,本協議可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在協議期內違反本協議約定固定內容或提前解除用工協議的,經商討無效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損失費用_________元。
四、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一)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所在店面的規章制度并服從管理。
2、熟悉甲方店內的'關于守店守則的內容,認真學習相關的技能和銷售技巧,努力識記商品的特性和功能,做到能熟練向顧客推薦商品。
3、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并按照規定營業時間營業;
4、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無故向甲方提出辭職。如乙方強行離職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
5、乙方在日常的工作中需做到防偷、防盜和商品護理工作,確保店面內的所有商品數量和庫存商品數量一致,上架商品質量滿足要求,如果由于個人疏忽導致商品破損、丟失,乙方需按商品價格全額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
1、乙方在固定的時間內有權取得勞動報酬。
2、有權拒絕銷售不合格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
3、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與甲方解除用工協議;
a、甲方不按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b、甲方不履行用工協議,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需每月安排給乙方______天休息時間,具體休息的時間可自行商定。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發布嚴格執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或者口頭通知對方。
六、本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如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養護工 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四、勞動紀律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勞動合同 篇8
本附頁是編號:勞動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內容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發生變更的,乙方應于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甲方簽收其變更告知書。 甲方無法徑向乙方面送相關文書、文件、資料、通知等的,可按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寄送,交郵后,以乙方本人或該地址乙方成年家屬簽收之日為送達日;該郵件被拒絕簽收的,投遞公司反饋的被拒收之日視為送達日;若因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無效或未履行個人資料變更告知義務,致使投遞公司無法送達的,投遞公司反饋的.無法送達之日視為送達日。(二)乙方應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的均屬嚴重違規,甲方可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賠)償金:
1、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因乙方虛報、瞞報個人資料而造成本合同無效、解除或其他法律后果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和賠償。如乙方虛報、瞞報個人資料并經查實,其虛假情況達到影響本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及今后甲方通過公司網站(包
括公司內部網絡)、公告欄、文件、會議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新制定或修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重違反以上規章制度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必須遵紀守法。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或不
正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被勞動教養、勞動改造、行政拘留等),無法正常為甲方履行勞動義務的,視為乙方嚴重違規,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4、乙方必須堅定不移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認真配合甲方做好各項計生管理工作。因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甲方計劃生育管理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因乙方過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義務、未按規定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生產經營的直接經濟損失;
6、本合同如有改動,必須在改動部分由甲方蓋校對章或公章并經乙方簽名或按手印確認方有效。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但補充協議的生效日期由其自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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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確認已收到本頁文件,并已閱讀、知曉文件內容。 乙方簽名: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
聘 用 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規范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約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時間從年月日起至 月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起 至年月日止,教師類崗位由于入職后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
1、 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并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范圍;
4、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
第四條 勞動報酬與發放
1、 甲方實行月工資制,并按以下第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 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
3、 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為 至 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為準;
4、 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其中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為固定部分,績效工資根據業績情況進行考核。5、 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月。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
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7、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
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 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為乙方購買保險;
扣代繳;
第六條 體檢與審查
1、 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 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
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愈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
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 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
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 制定甲方規范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并賠償一切損失。
3、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 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 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 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 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后,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 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并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 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 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 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 關于培訓的協議
教師類崗位入職后,由甲方墊資輸送乙方到第三方進行培訓,培訓各項費用合計20xx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支付甲方培訓損失,培訓損失總額為20xx元,但隨著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而逐漸遞減,具體遞減標準為:從乙方培訓合格上崗后開始計算,每工作滿1個月,培訓費損失減少100元。
1、 乙方工作期間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其他有償培訓,相關規定以乙方簽字確認的培訓協議為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
金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后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里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伙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于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于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 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范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并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
流程進行教學;(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
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 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 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 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 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 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 乙方散布學校的不實消息、詆毀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 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8、 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 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以訂立勞動合同為主要標志。但是,在實踐中出現了很多用人單位用工卻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現象。在總結實踐的基礎上,《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規定用人單位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特意強調該勞動合同的形式應為“書面”的,這樣規定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勞動爭議案件中最為常見的一類案件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二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資”。其立法本意是希望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從而達到對用人單位的懲罰。從本條的條文去理解,法律并沒有設置任何條件去限制勞動者提出賠償,只要結果是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必須承擔二倍工資的賠償,但是在實際中,法院、勞動仲裁機構通過一些“指導意見”或是“意見”或是所形成的同一做法,卻“規定”了限制性的條件,使得勞動者希望獲得二倍工資賠償非常困難,法律條文規定形同虛設,沒有真正達到促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目的。
法院、勞動仲裁機構最多只保護11個月工資的賠償
從《勞動合同法》第82條上述規定來看,法律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賠償最多只能保護11個月(如20xx年1月1日入職,從20xx年2月1日開始計算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為11個月,以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就不計算了)。按照本法法律條文的理解,只要是單位從員工入職第二個月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就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不管是1年沒有簽訂,還是2年或者更長時間沒有簽訂,均應該按照實際時間計算。在國務院制定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雖然本條規定了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年內兩倍工資需要保護,同時并沒有排斥超過1年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不需要支付兩倍工資的賠償了。也不能理解為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代替了兩倍工資的賠償,其本身就是兩回事。但是從法院、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來看,只保護11個月的工資的賠償。如《廣州中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20xx年10月公布的)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雙方仍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權利義務按照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待,用人單位無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只要證明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是勞動者,用人單位無過錯的,那么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
如前述,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中,并沒有要求如勞動者有過錯,而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不需要支付二倍工資的賠償。其實際如勞動者不愿意或是惡意逃避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完全可以通過及時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而避免造成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間的延長。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制定的“關于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21條第2款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用人單位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與勞動者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勞動者,且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二倍工資。”該規定成為用人單位逃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從而也縱容了用人單位去想方設法去尋找到證據來證明已經通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者,但是是因為勞動者的原因造成沒有簽訂,所以不用支付2倍工資。甚至用人單位制造出許多偽證,如讓員工做假證、擬制虛假的公告或是要求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等等。
2倍工資的計算按照員工基本工資來計算
在《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中對單位需要支付的2倍工資,并沒有規定為基本工資,按照通常理解應該是工資總額才對,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卻非如此。在《廣州中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參考意見》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規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的,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如在廣州市某法院所判的案例中,某員工在某一家建筑監理公司工作,其工資為基本工資為1500元,而其他工資(如獎金、津貼等)為1500元,工資合計為3000元,因該員工在單位工作期間,單位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該員工向單位主張2倍工資的賠償,法院的判決按照1500元來計算2倍工資。
以仲裁時效屆滿為理由而影響了二倍工資賠償的提出
如某員工在20xx年1月1日入職某用人單位,該單位一直沒有與該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20xx年1月1日該員工離職,并同時向單位主張從20xx年2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為止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倍工資的賠償。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中,這樣說明理由:“申請人沒有證據證明其在職期間曾就勞動合同問題向被申請人提出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仲裁時效是一年,而所提出的賠償請求,從知道或是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均超過一年時間,所以,賠償請求不能得到支持。”其勞動仲裁機構將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的仲裁時效限制在如上例從20xx年2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這段時間開始計算仲裁時效一年,如超過,則不保護。如此規定,是對勞動者維權極大的限制,因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從多方面考慮不會向單位提出賠償請求,勞動者只有在離職后才能提出賠償請求,而如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那么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的權益均得不到保護,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的計算是從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如在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那么在離職時提出2倍工資的賠償就超過了一年的仲裁時效。筆者認為,2倍工資的賠償仲裁時效應從離職時開始計算,如與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一樣,這樣才有利于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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