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我國《勞動法》第23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當然,勞動合同也有自動延期的情況。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25 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因此法律并沒有規定要求企業或員工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續約或者不續約。
至于書面通知一般是企業為了經營管理上的需要作出的內部規定。勞動者和企業的合同到期后,若繼續工作,則和企業間構成事實勞動關系,此時企業隨時可以和您解除勞動關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甚至不需要支付賠償金,同樣勞動者也有上述權利。若企業決定不與勞動者續約,勞動者不可以向企業要求任何賠償,因為訂立新的工作合同是平等雙方之間依據自愿原則進行的,企業完成可以無任何理由不與勞動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但是,在企業明確表示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您決定不與企業續簽合同后,企業應該及時為勞動者辦好離職的各種相關手續,若是由于企業的延誤未為勞動者辦好相關手續造成您重新就業困難等造成的損失,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予以賠償。
通過這篇文章的介紹,各位勞動者們是不是再也不敢輕易忽視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問題。如果與上一個用人單位不及時的辦理好相關的手續,對自身以后的就業會有很大的影響。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 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限期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合理約定崗位具體職責。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_______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工時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以及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 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乙方應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相關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
勞動衛生安全教育,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存在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變更后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注:①此證明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處、養老保險機構各一份,送本人及本人檔案留存各一份。
②職工個人應當持本證明書,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無法定理由,未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視為放棄領取本失業期的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 篇4
1、《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必備條款?
答:(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3、勞動合同該由誰持有?
答:《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多長時間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答: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答: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6、勞動者在應聘到一家用人單位時,有哪些知情權?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向勞動者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當然,用人單位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7、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用人單位能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嗎?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用人單位如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此外,單位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公示才有效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因此,今后凡是沒有經過公示或告知勞動者的規章制度,就不具有規章制度應有的法律效力。
10、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勞動報酬怎么辦?
答: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
未規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
11、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類型?
答: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2、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后,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第三次就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下列情形發生,再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4、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就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為逃避義務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參加工作有年齡限制嗎?
答: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16、大學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從何時起算?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17、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可以嗎?
答:這是不對的,如果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法》同時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18、試用期是否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現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于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經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19、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有最低標準嗎?
答:《勞動合同法》首次對試用期的工資進行了規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0、試用期單位應該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答: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范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后為職工補繳。
21、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
答:《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做出了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而且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申請支付令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亮點,為勞動者討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徑。
22、加班時間有何限制?
答:一般情況下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最多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3、單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24、加班費怎么計算?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 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5、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答: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6、加班費應以什么為基數計算?
答:根據規定,加班費應以在崗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計算。有些單位僅以職工基本工資來計算加班費是不正確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所有勞動者的收入。
27、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答: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28、單位規定“末位淘汰”合法嗎?
答:“末位淘汰”作為一項企事業單位內部的考核辦法,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并不與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關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紅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質疑的。
這里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可以以“末位淘汰”來解聘職工,當出現“末位”情形時,按約解除合同關系,不存在什么問題。二是雙方并沒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這一條,單位單方面以“末位淘汰”為由解除合同關系,就于法不符。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單位首先要給予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還要給予經濟補償。這一規定就給予了職工一個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的過程。
29、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0、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視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勞動者存在過錯,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2、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非因勞動者主觀性的過錯,而是由于用人單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認為必須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在以下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3、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還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可見,即使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則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系由用人單位的過錯原因,由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34、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5、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
答: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勞動合同 篇5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于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 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xxx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市)市縣(區)鄉(鎮)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簽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性質:_
甲方:_乙方:_
名稱:_姓名:_
用工形式:_
鑒證編號:_編號: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工人.遵照國 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某某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2 至××××年×月×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住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
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單位): 陜西朗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訾東林
簽訂日期:20xx年 6月 16日
陜西朗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陜西朗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姓名訾東林 性別 男 年齡 35 民族 漢 籍貫 陜西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06月16日至20xx年06月15日。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項目經理 職務,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陜西省西安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周工作__5__天(每天8 小時)。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特殊季節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按照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生產安全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產。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乙方的每日勞動報酬為150元。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西安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
六、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單位簽名報到,并參加工作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9
先生/女士:
經公司研究決定,在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與您續簽。由于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請您于 年 月 日前將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并到人力資 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一份。
XX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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