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
現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周期為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 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_______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簽訂時間: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 鑒證人:(簽章)___
鑒證時間: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1、必備理由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簽收單。 企業僅僅簽訂勞動合同而沒有送達勞動者,同樣會面臨著不必要的賠償風險。
2、簽收單內容 勞動合同文本編號、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屬部門、具體崗位、入職時間、合同期限、簽約時間、勞動合同簽收時間、勞動者簽收、備注等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僅僅簽訂勞動合同而沒有送達勞動者,同樣會面臨著不必要的賠償風險。
2、簽收單內容
勞動合同文本編號、勞動者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屬部門、具體崗位、入職時間、合同期限、簽約時間、勞動合同簽收時間、勞動者簽收、備注等內容。
簽完勞動合同,還要與公司簽訂一個勞動合同簽收單,是否合理,而且簽收單中還有“本人愿意接受相應的處理和紀律處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這些是否合理?
最佳答案 勞動合同依法應該至少一式兩份,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如果合同簽訂的規范,那么理論上用人單位持用自己應當持有的那份,由勞動者簽過字的合同就足夠了,沒有必要一定要勞動者再提供什么“勞動合同簽收單”。
“本人愿意接受相應的處理和紀律處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這種語言按說應該是出現在勞動合同中的,如果其內容沒有觸犯有關法律法規,那么當然無所謂不合理。
最后來說,如果是續簽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是應當出示書面通知并要求勞動者簽收的,沒有問題。
勞動合同 篇3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解釋】本條是關于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義務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結束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結束,但是原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仍應履行有關法定義務。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反映,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有的用人單位刁難勞動者,不開具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扣押勞動者檔案,對社會保險問題含糊其辭等。有的意見提出,實踐中有的勞動者不辭而別,有的則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導致用人單位有關工作陷人混亂,影響正常的生產活動。有的意見認為,在很多勞動爭議案件中,由于勞動合同文本的缺失,導致了勞動關系難以確認,勞動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很難證明,案件難以處理,建議做出相應規定。本條主要是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而規定的。
一、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必須履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這包括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終止勞動合同、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依法責令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等情形。用人單位出具證明的時間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的義務,主要是考慮便于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進行失業登記的必備條件,因此勞動合同法不僅將失業保險條例中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的義務上升為法律義務,而且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在第八十九條中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人單位有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義務
在實踐中,用人單位扣留勞動者檔案,不明確告知勞動者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比較普遍,因此勞動合同法做了專門規定。首先是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履行。其次為有關手續辦理規定了時間限制,必須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按每一名勞動者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草案曾規定:用人單位在三十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在修改過程中,考慮到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勞動者還要等上三十天才能辦好檔案和社會保險手續,這對導地就業的勞動者而言,成本過高。同時也考慮到辦理有關手續有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改為了十五日,值得一提的是,這里的“日”不是指工作日,但最后一天是節假日的,將有關規定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勞動者有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不能一走了之,還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即按照雙方約定,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之所以規定勞動者有辦理工作交接的義務,主要是考慮到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了保持用人單位相關工作的有序、順利進行,不至于因為勞動者換人后有關工作前后銜接不上,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財產物品的返還、資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單位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義務
在勞動者辦理交接手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二條規定,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對于用人單位不及時發給經濟補償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了法律責任: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五、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的義務
實踐中,發生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后的一些勞動爭議,往往因為時過境遷,勞動合同文本滅失,導致勞動合同的約定內容無從查證,法院難以判明事實,有時對勞動者極其不利。勞動合同文本也是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考慮到勞動合同文本是記載勞動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基本文件,用人單位有保留相關檔案的義務,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有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的`義務。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崗位: 性別:文化程度: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省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____市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指南》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給乙方安排的生產(工作)崗位是:,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按季度撥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具體為700元月。
四、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處分。
五、合同的終止解除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通過其它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的;
(3)無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頂替的;
(5)經核查,非法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6)有違法行為或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管理制度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繼續工作的。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簽證留存一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簽字指紋) 甲方:(單位公章)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構:(簽章) 簽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保質保量完成指標。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用。
四、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定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定,應提前30日辦理續定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而乙方仍在原崗工作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定,并應補辦續定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存在過往病史,提前書面說明的;若乙方病史影響工作指標完成,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5) 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為: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鑒于所處行業的特性,對于在崗員工,公司有權進行調休。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過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 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為:
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相應加班報酬。
六.勞動紀律
1.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交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退休金。失業后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2. 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教育和培訓:
1.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 乙方應該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九.違約責任
1. 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簽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 本合用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十三. 由于公司營業執照正在辦理審核中,雙方同意由認一力飯莊公章代為簽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鑒證機關: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蓋章)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