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員工姓名: 所在單位: 通知發出時間: 年 月 日。
通知送達方式: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郵寄( )、媒體公告( )、其他( )。
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完全閱讀并理解其內容。
員工簽收:
日期:
勞動合同 篇2
一、專題界定:
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系的意愿,經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雙方可以續簽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專題就主要涉及原有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終止后,用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問題,特別關注HR實踐中遇到的勞動者要求簽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問題、續簽合同時要注意的問題以及實踐中出現的一些糾紛和案例。另外,我們的在線問答也為將為您提供實時的幫助。
二、名詞解釋: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是我國《勞動法》設立的,旨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持用工雙方關系穩定的制度。《勞動法》
第2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后用人單位要承擔的義務
【案例】王某是某國有企業內聘職工。20xx年3月他接到了該企業的書面通知。通知里講,王某的勞動合同于4月份期滿,屆時企業將不再與他續簽勞動合同。王某不服,與企業幾次交涉沒有結果后,就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經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業聘為內聘職工,因此連續三年與企業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由于這個企業效益不錯,離家又比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滿意。可是上班剛滿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復發住進了醫院。這次住院治療,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連續6個月沒有上班。因此,企業除了把工資改為生活費外,還做出決定:鑒于王某長期不能上班,原來由企業給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擔。開始,王某為了保住內聘工的身份
,接受了企業的決定,但這次企業要終止勞動合同,王某感到實在無法接受。他認為自己并沒有犯什么錯誤,企業不能不要自己。該企業
則認為王某因病長期無法堅持正常工作,且勞動合同已經期滿,企業有權不再與他續簽勞動合同。
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一、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二、企業支付給王某相當于其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和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三、企業補發王某病假期間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評析】本案涉及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是否可以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延續勞動關系需要雙方訂立新的勞動合同。由于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是自愿原則,這也就意味著勞動合同期滿時,企業和勞動者都有權不與對方續簽勞動合同。該企業不與王某續簽勞動合同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對這個問題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還有不少職工沒有正確的認識。
二是勞動合同終止時,企業應履行哪些義務。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履行相應的義務:1、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2、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標準為,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或絕癥的,還應當適當增加醫療補助費。4、用人單位有義務協助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手續等。5、對于勞動者患病,或女職工懷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勞動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本案中用人單位未履行相應的義務是不對的。此外,該企業對患病職工只發生活費的做法不妥,勞動者應當享受相應的醫療期和病假工資;要求王某自負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也欠妥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隨意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
案例二:勞動者因工負傷,應續簽勞動合同
【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審結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判決原告某出租汽車公司與被告宋某續簽勞動合同;原告退還被告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共計1.4萬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車公司訴稱:1999年1月,我公司與被告簽訂了為期4年的勞動合同及營運任務承包合同。20xx年2月,被告因疲勞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有關部門認定被告負事故全部責任。20xx年1月20日,我公司與被告續簽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xx年1月31日止。根據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續簽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被告一次性補助。被告的個人行為致使《營運任務承包合同 》中止,屬被告的違約行為,故起訴要求不與被告續簽勞動合同,不退還被告的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
被告宋某辯稱:我于20xx年被評定為7級傷殘,不應適用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風險抵押金,故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應予以退還。
法院認為:被告于20xx年1月進行了工傷認定,故原、被告之間的糾紛不適用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續簽勞動合同。被告因工傷致使《營運任務承包合同》無法履行,不屬于被告無故違約,故被告要求原告退還部分車輛價值保證金、營運收入保證金及合同管理費,理由正當。
【評析】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因工致傷殘后,如勞動者主動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拒絕。本案中出租車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合法律規定,因此無效。但如果被告不主動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給予相關法規規定的經濟補償金。因此我們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工傷人員續簽勞動合同時謹慎選擇,協商一致,不可單方面強行抉擇。
案例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爭議
【案例】劉先生在某公司已經連續工作多年,公司只與劉先生簽訂過一次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此后雙方雖然未再續簽勞動合同,但還是繼續保持了原工作關系。工作中,劉先生聽說勞動法規定:只要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是,劉先生就格外關注自己的連續工作年限。某日,劉先生計算出剛好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于是就找公司領導商議,要求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續簽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領導認為公司的后續經營存在一定問題,目前難以與劉先生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來未與劉先生簽訂過勞動合同,以致雙方長期處于無合同狀況,現愿意馬上與劉先生續簽一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可是劉先生不同意,堅持要求
公司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經過幾次協商,雙方還是各持己見,以致合同續簽的問題一時難以確定。
一個月后,公司發現劉先生仍然堅持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于是就書面通知劉先生:如劉先生在一周內不與公司續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則公司只能依照規定通知劉先生終止勞動關系。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劉先生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公司與自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劉先生認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自己在公司已連續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單位就應當與自己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認為: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協商一致,公司只同意與劉先生續簽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規定提前通知終止勞動關系。
【評析】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劉先生在未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滿十年即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標志,訂立(包括續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那么,當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或經協商不一致簽訂不成)但又維持勞動關系的性質如何確定?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系成立”。根據以上規定,當事人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條件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確認當事人雙方之間具有勞動合同的關系。由于“應訂未訂”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當事人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限上存在不確定性,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該條款對當事人雙方提出終止事實勞動關系的期限作了規定。
那么,當事人之間未簽訂書面合同,勞動者連續工作十年以上時,用人單位是否可以依據前條規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方式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狀態,用人單位未依據《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通知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又繼續保留勞動關系狀態,而此時用人單位尚未依據規定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在此前提下,勞動者提出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其訂立。
本案中,劉先生在三年期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當事人之間未再續簽勞動合同,劉先生與公司屬于“應訂未訂”的勞動關系并處于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狀態。此時,用人單位如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提前通知劉先生終止勞動關系的,則雙方勞動關系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終止;但劉先生在公司依據規定提前通知終止勞動關系之前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公司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案例四:強迫續訂勞動合同應為無效
【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門經理,20xx年12月,與公司簽訂的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書面報告。合同期滿后,去人事部辦理調離手續遭到拒絕。理由是,根據《員工守則》規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員至少應服務5年,所以必須與公司再續簽兩年合同,否則就要交20xx元違約金才能調離。
【評析】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因為雙方是否續訂合同,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由當事人協商決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續簽勞動合同的要求。《員工守則》只是公司的內部規章制度,即使該守則在公司與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就已頒布實施,但鑒于該守則只是一個一般性的約定,針對的對象是全體員工,而勞動合同只針對特定的當事人。當初他和公司簽訂的是三年期勞動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愛才也罷,總之是以特別約定的方式排除了《員工守則》的有關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兩者對服務期限的規定發生沖突時,按照“特別優于一般”的原則,應執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至于交20xx元違約金才能調離的說法,同樣沒有任何法律根據。違約金是對違約方違約行為的一種懲罰性措施,即只有發生了一定的違約行為,才發生違約金的支付。勞動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而告終止,其間并無任何的違約行為,故而20xx元違約金無從說起。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以完成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也可變換工種、崗位。
三、甲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屬乙方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三)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照省有關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
(四)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四、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能范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保守甲方的秘密。對泄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勞動定額。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行業的特殊工種崗位的相關法規、規章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現崗位的工資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三)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七、福利待遇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福利待遇和乙方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遺屬津貼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的實施細則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二)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四)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九、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脫產培訓后,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并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三)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并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元。
十一、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先生/小姐: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過失性解除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您的勞動合同于 年月日解除。
您需要結算以下薪資和補償金事項:
1.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 ;計元;
您薪資結算至 年 月 日日;計 元;
2.此種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給您相當于 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 元。○公司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需要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
年月日注:本勞動合同解除書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簽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 年月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年月日 。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
勞動者: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用人單位名稱: (以下稱“甲方”) 住 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姓名: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 A.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年(個月)。
B.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條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具體任務或職責是:。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資計發形式( )。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 。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 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C.其他工資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經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
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當地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甲方與乙方代表協商簽訂的集體合同有新的約定,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支付項目為 ,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 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理扣代理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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