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托書》。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卷入或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放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其所擁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的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訂立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 月,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甲方合同到期后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甲方將本息還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甲方提前還款:不到還款期限還款的應提前20天書面向乙方提出,甲方多支付乙方30日利息以彌補乙方損失。
3、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4、本合同在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它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條 借款人(抵押人)房地產抵押
甲方自愿將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特立字據,絕不反悔。
第五條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一)甲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并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償乙方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4、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5、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損毀,滅失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償已借出的借款的本息。
6、甲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乙方無法行使抵押權,應負賠償責任。
7、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征用,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
8、第六條第(一)款5、6、7項中所列的抵押物發生損失、損毀、征用等情況,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未受清償期間,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賠償或補償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9、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如系按份共有,應如實提供按份共有所享的份額,如系共同共有的,必須向乙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并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迅費、交通費、誤工費、財產保全費、抵押物處置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6、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劃款(48小時內),按應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日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額的雙倍利息支付甲方滯納金。超過拾天仍不履行付款約定的,乙方按本合同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
7、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注銷或展期合同。財產保全手續。在甲方償清債務后,乙方不協同甲方辦理抵押物注銷手續,由乙方按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二十付甲方違約金。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與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補充協議書由甲乙雙方簽名后,經服務機構簽章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違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時限)。
第十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抵押、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發之日起生效,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條款意義確認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雙方行為意識完全清醒、無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對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項條款均已知悉,了解、無任何異議、無不明白之處的情況下簽訂,特立字據,絕不反悔。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擔保人責任
擔保人自愿為甲方擔保,甲方的擔保形式為連帶責任擔保,介時甲方無法還款,愿用自己名下財產代為償還債務。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和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擔保方簽章: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
一并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
,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
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 ,此抵押
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
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
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
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
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
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
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
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
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
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
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
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后進行補充,
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后,依
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時間: 時間: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7
出借人(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以下簡稱丙方)
一、總則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借款的擔保。經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產
抵押房地產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房地產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人以上述兩套房地產共同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三、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公證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四、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 。預計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實際出借款項日期推后,則借款終止期限相應順延。如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應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他項權利(抵押)登記證明。甲方有權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記證明后再向乙方出借款項。
乙方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違約金、費用(如有)后7個工作日內,三方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六、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七、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間如丙方出租該房屋,丙方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合同內容需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合同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必須約定:出租人及合同規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所有出租糾紛由乙、丙方承租,與抵押權人無涉。
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借用、托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個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做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
十、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丙方違反第九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提前行使房地產抵押權。
借款期滿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歸還借款本息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
經簽訂并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一、房地產處理
甲、乙、丙三方約定,在依法處置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處理房地產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三方簽訂后,且甲方將借款交付給乙方后生效。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簽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其他各方存檔一份。
十三、特別約定
乙方如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直接或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處理該抵押物,在處理抵押物或訴訟期、執行期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
甲、乙、丙三方約定,本合同由公證機構出具賦予強制執行的公證書。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第十五條“爭議解決”不再適用。
本次借款發生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等相關費用均乙方承擔。
十四、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聯系地址(住所)即視為送達。
若協議方聯系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發出的5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協議方聯系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的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十五、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提示條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或經對方認可的承諾,均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承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或承諾執行。
2、 乙、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作了相
應說明,乙、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以下無正文,僅為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抵押借款合同 篇8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于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并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抵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二條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托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筑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根據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資產的占管
第十六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并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乙方占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十八條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于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并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并進行抵押登記后,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并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采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丙方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______________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并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并從處分后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丙方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丙方敗訴,以致對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丙方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財產保險、鑒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并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并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復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記機關、_________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分頁閱讀第1頁:第一章總則第2頁:第十一章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抵押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抵押權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借 款 人: (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抵 押 人: (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抵押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壹拾萬元整 (¥100000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 月利息按貳分半計算 。
第四條 借款期限:三 個月,自 20xx 年 08 月 2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27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
第八條 坐落在 椒江區******廈***室[房屋所有權證:房權證**字第*****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尚未辦理 的房屋登記在抵押人的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于 ***年***月***日抵押給***行,并取得貸款總計***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沒目前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 ****行 ,本《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權人為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六條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人、抵押人執1份;公證機關1份。
抵押權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抵押人(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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