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 篇1
貸款方:,身份證號碼為: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資金周轉向貸款方借款,并提供保證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RMB1530000(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叁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止。貸款方 必須在20xx年2月4日前將借款金額一次性償清。
第三條款項交付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部分將由貸款方以現金轉賬方式匯入借款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叁萬元部分將在本合同簽署同時,由貸款方直接以現金方式交付借款方。
本合同三方一致確認:一旦貸款方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款項匯入借款方上述賬戶,及將人民幣叁萬元交付借款方,即視為貸款方已經全面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并承諾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向貸款方償還借款,貸款方賬戶信息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一并告知。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并承諾若改變以上還款方式的,則除借款款項外,另行支付相當于借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第五條擔保條款
保證方同意并承諾作為本借款合同中借款方的保證人,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對借款本金以及違約金、律師費、其他 費用等一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方同時承諾在本合同簽署時,其將向借款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
3、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由保證方先行向貸款方承擔借款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 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四倍收 取罰息。
2、若借款方逾期償還借款的的,則每逾期一日,按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向貸款方承擔違約責任。
3、借款方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
一致同意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提前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違約金等,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經三方簽署,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電話號碼:
借款方: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20xx年1月5日 簽約地點:上海
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
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擔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資,請求乙方為其融資提供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在 融資金額為人民幣 ,種類: 。
第二條 保證期間,上項融資甲方與銀行簽訂,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請求乙方為其上述融資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融資提供擔保。擔保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 年。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貸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包括不限于抵押、質押、保證)。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年息 %。(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貸款條件和提供反擔保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貸款擔保。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申請貸款擔保的條件提供乙方要求的各類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擔保措施并承諾在銀行發放貸款前完成。
若甲方逾期或遲延辦理上述反擔保措施,乙方有權通過訴訟財產保全措施對反擔保財產予以保全,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按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的20%比例違約金且還應承擔包括不限于由此產生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三、甲方整個貸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放款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四、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貸款,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等資料。
五、甲方按借款合同所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六、在乙方為甲方出具貸款擔保書之前,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如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按實際擔保日期(不足一個月的按照一個月計算)收取擔保手續費。
七、乙方提供擔保后,甲方與銀行如需修改擔保合同或變更主合同時,需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貸款必須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由乙方征求銀行意見后,確定是否同意展期擔保。
第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乙方支付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 如甲方貸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收取損失的利息。
第八條 協議管轄: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雙方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進行訴訟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4
不少合同在實際履行的過程中都會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這樣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比較好的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那么你知道對于經濟合同來講,其具體的擔保形式有哪些嗎?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了解。
擔保是法律、法令規定的或者當事人協商確定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法。合同的擔保,是監督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的法律手段。
經濟合同的擔保的基本形式有定金、違約金、保證、抵押權、留置權等五種。
1.定金
定金是締約一方為了證明合同的簽訂和保證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內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現金。定金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證據。簽訂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擔心對方悔約而給付定金,只要一方交付了定金,證明合同已經成立。凡設立定金的合同,合同履行后,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如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就喪失了定金的所有權,無權要求返還;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根據對等的原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違約金
違約金是締結合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給付對方一定數額的金錢。一方只要不履行或沒有按照約定履行,不論對方是否因此而遭受損失以及損失的大小,違約一方均應給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如果一方違約所造成對方的損失大于違約金數額時,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所不足彌補的損失。這種違約金是對違約當事人的一種經濟懲罰,故又稱罰金。只要有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法律事實發生,違約者就應當給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受損害的一方亦有舉證的義務,這樣可以加強債務人的責任感,從而發揮了合同的擔保作用。
3.保證
債權人與保證人達成協議,簽訂保證合同,由保證人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在債務人無力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有向保證人請求履行或賠償損失的權利。債權人與保證人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保證人是保證當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第三人。被保證的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時候,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有兩人以上的,他們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依約定可以保證全部債務,也可保證部分債務。對保證范圍沒有約定的,應推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負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責任范圍只能小于或等于債務人的責任。保證人履行合同以后,有權向被保證人請求償還。
4.抵押
抵押是當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為履行合同向對方提供的財產保證。比如,甲向乙借一筆款,甲把自己的一所房子抵押給乙。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時候,債權人在法律、法令許可的范圍內,可以從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這就是抵押權。債權人是抵押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是抵押人。
5.留置權
留置權是權利人占有義務人的財物,義務人不履行因該項財物產生的合同義務,權利人有留置該項財物的權利。享有留置權的人叫留置權人。比如,當事人一方按照合同規定,保管、承運或者接受對方來料加工的財物,在對方不按期或不如數給付保管費、運輸費或加工費的時候,有權留置他的財物。在法律規定的留置期限內義務人仍不履行合同,留置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變賣留置物,從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本著敬老愛老的精神,以愛心照顧長者,讓老年人享受高品質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適于華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養老、醫療、養生、康復、休閑為一體的大型國際養老新城。雙方就為國際旅游養老新城項目投資擔保事宜達成以下共識:
一、 甲方與公司。合資注冊萬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國際旅游養老新城項目的
開發與建設。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中存有儲備美金。(詳見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業發展。甲方向乙方申請,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擔保,用于甲方所開發的國際旅游養老新城項目。首次銀行擔保函不得低于一億美金,用于甲方在大連匯豐銀行抵押貸款使用。
三、 乙方為項目提供投資擔保,不參與甲方所開發項目的管理與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擔保抵押銀行貸款后,收取甲方貸款額,,如需繼續轉貸,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執照一套、匯豐銀行資金證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擔保函樣本一份。并承諾投資擔保事宜按不可撤銷原則實施。
五、 項目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外資使用證及項目其它的手續均由甲方負責,手續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資擔保函,并協助銀行抵押貸款。
六、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將新城項目配合好,共同為老年事業盡微薄之力。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補充協議按本協議同等生效。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20xx年11月2日
擔保合同 篇6
擔保方式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 (借款人) :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 :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元整, 即¥ 元 ,于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二)甲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有權監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 ,利息總額為 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 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 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即¥ 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八) 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 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
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 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為此筆借款 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二)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 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
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 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 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 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 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 條款的法律效力 。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 保資格力的變故 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 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 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 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8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擔保是隨著商品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我國民法通則就對擔保的原則作出了規定。1995年,在總結我國擔保制度實踐經驗和借鑒國外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擔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擔保方式:
1.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的范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
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人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擔保方式。以下權利可以設定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利。
貸款人將借款支付給借款人后,其風險都是由貸款人承擔。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減少借款的風險,近些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中越來越多的采用擔保的方式。根據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進行全面審查,確定保證人是否真實地提供保證;對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進行認定、核實,查明其產權證明并對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能性進行嚴格審查。只有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才可以不提供擔保。因此,金融機構借款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擔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間借款的,當事人可以依據實際情況對擔保問題作出約定。
擔保合同 篇9
一、 擔保合同的概念
擔保合同是指合同義務人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一定財產擔保的`合同。
二、 擔保合同一般應規定的條款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擔保的方式;
(四)擔保的范圍;
(五)擔保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 擔保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 法律禁止擔保的機構和單位進行擔保。根據《擔保法》下列特殊主體不能進行擔保:
a.國家機關,但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b.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c.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及職能部門。
d.銀行等金融機構 。
2. 設置虛假的抵押擔保,使對方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合同欺詐人利用擔保合同使對方當事人放松警惕,簽訂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簽訂的合同。合同欺詐人往往利用虛假的擔保合同獲取對方當事人的信任,從而獲得利益。
3. 用擔保合同達到偷梁換柱的目的。
欺詐行為人利用擔保達到’偷梁換柱’的目的,這種欺詐中的主合同的內容是真的,擔保合同提供的財產也是真的,只是合同義務人欲通過抵押擔保合同將抵押的財產真正抵給債權人折抵主合同中的債務。欺詐人雖沒有無償獲得或不平等的獲得他人的財產,但其目的實際是促成抵押財產的流通,事實上形成了對另一方的欺詐。
4. 抵押人在一項財產上設置多個抵押權,重復抵押,使抵押財產的價值遠遠大于被擔保的財產價值從而使擔保落空。
法律規定一項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按次序分別設立不同的債務擔保,但設立的抵押其抵押權的價值不能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欺詐人正是利用價值較大的財產可以多次進行抵押,在財產上先后設立多個抵押權并對有關情況進行隱瞞,致使債權人的資產流失,抵押權落空。
5. 欺詐人將無權抵押的財產設抵。
一種情況是設置抵押的主體不合法,提供財產抵押的人并不是財產的所有權人或是對該財產不具有處分權,進行抵押后當財產的真正所有人提出權利要求,虛假抵押將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種情況是,抵押的標的物不符合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為禁止用于抵押的財產或標的物本身就是法律禁止流通物。
6. 對擔保未履行法定的手續。
我國《擔保法》對以特定物進行擔保的形式要件進行了規定,要求必須履行向法定部門登記的手續,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a.以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b.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進行登記;
c.以林木抵押的,由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進行登記;
d.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由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進行登記;
e.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由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7. 其他合同陷阱
我國《擔保法》中對以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作了一些特殊規定,應當注意: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四、 擔保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范
1. 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賣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 充分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置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置多重抵押。
3. 充分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賣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權利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賣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設備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于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4. 對保證人的資格進行認真考察。
采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應當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5. 采用抵押擔保時應切實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
首先進行擔保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其次,按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應按法律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于:登記后,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范。
6. 其他預防手段
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各種調查手段通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抵押權人應當要求所接受抵押財產憑證應一律為原件。對數額較大的不動產要求抵押人提供有關機構所作的資產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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