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擔保合同 篇1
擔保合同,是指為了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當事人協商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么擔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擔保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來為大家解答這個疑惑,請閱讀了解。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托人,擔保法規定車輛、船舶、企業動產、城市房地產及財產和財產權利的抵押權、質押登記生效的,協議解除或依據法定條件解除抵押、質押的,應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的,或質押注銷登記手續的,應當遵守法律和相關規章的規定。
解除合同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行使解除權,期限屆滿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當事人沒有約定期限的,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沒有積極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主張解除擔保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擔保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接觸擔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擔保法》20、52、74,《司法解釋》10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托人,保證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抗辯權,保證人可以依法獨立行使抗辯權,抵押權、質押權伴隨主債權的消失而消失。
為解除保證擔保責任,為解除抵押權或質押權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為保證人的可以依法請求解除保證責任;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記擔保、質押登記擔保。應當依法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或注銷質押登記手續。
擔保人請求解除擔保合同,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訂立解除合同;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實現。
擔保合同可以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協議解除,或者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現下列法定情形時,可以與擔保債權人協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擔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主合同債權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的;
3、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經過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債務,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違約行為,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擔保合同 篇2
甲方:xx市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中心 住所:xx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三樓 法定代表人:李宇林 通知收件人:劉洲 通知地址/郵編:xx市福田區景田東路九號四樓407室/518034
電話:0755-83520785 傳真:0755-82913457
電子郵箱: 597701598@qq.com
乙方:xx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xx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 法定代表人:葉小杭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xx市深南中路1099號平安銀行大廈16樓/518031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丙方: 銀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通知收件人: 通知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鑒于:
一、甲方系xx市政府批準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從事再擔保業務的機構,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二、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三、丙方系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成員,愿意遵守《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并受其約束。
四、乙方、丙方在內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全體成員同意甲方做為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業務管理人,委托其處理再擔保業務工作的具體事務。
為增進擔保機構信用,增加中小企業的融資平臺,引導產業集群健康發展,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丙方貸款提供的擔保由甲方提供再擔保服務事宜達成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與釋義
本合同的下列詞語,如本合同文內無特指,則應采用下列釋義:
1、借款企業:指由乙方、丙方共同向甲方申請再擔保,并由甲方出具的再擔保函明確納入再擔保體系的借款企業,具體企業名稱詳見附表。
2、貸款項目:指丙方或其分支機構接受借款企業向其申請貸款,并同意貸款,并由乙方為借款企業擔保的貸款項目。
3、貸款方:指貸款給借款企業的丙方或其分支機構。
4、貸款合同:指貸款方與借款企業因貸款項目簽訂的貸款合同,含貸款方委托第三方與借款企業簽訂的委托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編號詳見附表。
5、貸款本金:指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方向借款企業實際發放的貸款金額。
6、還款日:指借款企業與貸款方就貸款項目約定的本金還款日,貸款分期償還的,還款日以最后一次本金償還日期為準,但經甲、乙、丙三方共同認可后,可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7、正常利息:指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之日至還款日的利息。
8、未還本息:指自還款日起計滿6個月,貸款本金和正常利息中借款企業未向貸款方償還的全部或部分款項。
9、《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指由xx市財政局、乙方、丙方等組織共同簽署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及本合同簽訂之后該章程的修正案。
10、再擔保: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1、再擔保體系: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
12、市財政:指xx市財政委員會。
13、管委會: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的管理委員會。
14、監委會:指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監督委員會。
15、風險準備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6、分賬戶中風險準備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7、保證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8、分賬戶中保證金: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的規定理解。
19、政府風險補償金分配系數: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理解。
20、代償:適用《xx市自主創新信用再擔保體系章程》規定的理解。
當發生代償時,未還本息中按本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比例由再擔保體系承擔的部分,由乙方和丙方按75:25的系數分擔,再擔保體系用各分賬戶的款項代償。首先以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支付;不足時,再依次以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支付,前一賬戶款項夠支付的,不動用后一賬戶款項。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風險準備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批準。 動用乙方和丙方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審核批準。
動用市財政分賬戶中的保證金的款項代償時,須報管委會、監委會、市財政局審核批準。
大部分的再擔保合同都是小編在上述文章中提供的范本的樣子,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和了解吧。我們將最專業的態度為您服務。
擔保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返還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則乙方可以將甲方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乙方投資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資料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付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資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11、 如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 甲方如發生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后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并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稅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采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出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款項,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款項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 本合同生效后,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日期:
擔保合同 篇4
編號:
甲方: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基于自愿、平等、誠信原則,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內容: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所購買的車輛:
車型(品牌規格):
發動機號:
車身架號: 通過銀行支行發放銀行按揭貸款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提供貸款履行擔保,甲方為乙方向貸款銀行提
供擔保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貸款期限月。(其貸款利息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為準,如遇上浮下調遵其執
行),具體貸款事項、擔保范圍以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編號:)為準。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規定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
相關材料。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貸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止。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4、在保證期間內甲方有權不定期了解乙方的資產狀況,如發現乙方有隱匿、轉移或減少財產、串通他人等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和要求提供反擔保,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賠償責任的權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按揭還款義務,甲方享有接受貸款銀行委托代為追償、配合銀行追償的權利。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提供客觀真實、有效、合法的貸款相關材料。
2、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期限、金額履行還款義務,不得為逃避還款義務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對所購買車輛的使用情況的調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擔保標的,否則應承擔甲方合法權益由此造成遭受損害應負的賠償責任。
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在發生之時起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1)貸款所購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2)發生貸款所購車輛發生損毀、滅失等風險;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還款義務;
(4)發生財產減少或損失導致不能清償到期還款義務;
(5)產生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情形;
(6)乙方發生住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變更事項;
(7)、發生重大訴訟或仲裁對本項貸款、擔保產生影響的情形;
(8)、發生足以影響本項擔保的其他情形。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依收款憑證按規定予以退還已付擔保費)。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金額的百分之三,由甲方代乙方向貸款銀行繳納,待乙方還清全部貸款后由銀行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返還,并在銀行簽約時一次性繳納(若銀行貸款審批未通過,甲方按規定予以退還已繳保證金)。
7、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所購車輛投保,投保險種包含:(1)交強險;(2)車輛損失險;(3)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30萬);(4)盜搶險;(5)自燃險(6)其他附加險。
8、乙方所投保車輛指定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第二受益人為甲方。
9、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期間發生乙方單方撤銷、變更、中止、中斷該項保險的行為,甲方有權代為辦理相關保險工作直至擔保義務履行完畢,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10、因車輛保險事故發生而產生的保險金、損害賠償金,乙方按規定給予賠付外,不得作其他用途并不得妨礙貸款義務的履行。
11、乙方如不能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借款到期之日起算,除已付擔保費外由甲方另外加收擔保費(標準為已付擔保費的2倍)。
12、乙方逾期或不履行還款或清償義務造成甲方因催收或代償產生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從已繳保證金扣除相應金額,保證金額不足本條第6款所列比例,由乙方即時補足差額。
13、乙方應按《貸款合同》約定按月還款,如產生甲方代償責任,乙方應在甲方代為清償相應還款義務的3天內清償甲方代償款。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已代償款百分之十的金額。
14、乙方向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后不得單方解除購車協議,否則因此造成甲方合法權益受損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5、在貸款期間,乙方自行妥善使用、管理、保養貸款車輛,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發生有關車輛責任情況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相關責任情況的發生除對履行貸款義務、擔保事項產生影響外,否則甲方不予干涉。
第三條:乙方如違反第二條項下任一義務,還應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除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按貸款金額的30%計算),還應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業利益,并承擔甲方為追索上述費用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查詢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等)。
上述乙方違約行為和甲方損失及費用自發生日起至向甲方實際賠付日止,乙方同意另行支付給甲方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四倍的利息。
第四條:雙方特別約定本協議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適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各方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寄出相關書面通知及法律文書均視為實際送達。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時間: 時間:
擔保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
擔保方:
乙方因溫州強豐農貿綜合批發市場項目需要向甲方租賃鋼管、扣件、套管,頂絲、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賃數量鋼管暫定 噸、扣件 萬只、頂絲、 個。
2、租金為鋼管 元/天.米(250米為1噸、 元/月.噸)、扣件(套管) 元/天.只(1000只/噸)(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的,稅金 %由乙方承擔),價格每年調整一次。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3、租賃物根據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陸續出租,乙方應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鋼管扣件的規格數量,否則甲方不承擔材料供應不及時的責任。
4、乙方認可租賃物的質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質量異議,應于租賃當日提出,否則,視為對質量無異議。施工前,乙方應檢測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據鋼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腳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對腳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5、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溫州強豐農貿綜合批發市場。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使用地點或轉讓第三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租金的計算及支付:鋼管扣件套管的租賃時間從乙方提貨之日起計算至歸還到甲方倉庫之日(如1月1日提貨,1月31日歸還,則按31天計算租金).租金及費用每月對帳,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在2個月內付清全部租費。
7、租賃物出租由裝車費由,運費甲方承擔 元/噸、其余由乙方承擔。租賃物歸還由乙方運到甲方倉庫,運費甲方承擔 元/噸、其余由乙方承擔。歸還卸車整理費吊裝費 元/噸、扣件清理費 元/只、扣件少螺絲 元/套,由甲方承擔。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鋸斷鋼管,如鋸斷一處賠償 20 元(6米鋼管不能鋸斷)。歸還數量與出租數量之差即為鋸斷數;鋼管如彎曲,每處收調直費 1 元,由乙方承擔,隨租付一并支付。
甲方出租的鋼管為未油漆鋼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擔。
8、租賃物遺失、損壞,按賠償時該租賃物的市場全新價格賠償 (以杭州市建筑設備租賃商會提供的當月標準鋼管扣件的參考價格計算)。
9、租賃期滿,乙方應及時、完好地歸還租賃物。
(1)甲方可收回租賃物、
(2)或者甲方可視為乙方繼續不定期租賃、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價歸還(以杭州市建筑設備租賃商會提供的當月標準鋼管扣件的參考價格計算,折價款付清前、乙方仍應支付租金)。
無論甲方選擇以上何種處理方法,乙方都應按本合同約定租金單價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包括各種費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順序為(1)違約金、(2)本合同的其他費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 (包括但不限于簽發收、發料單、對帳、付款、簽訂提貨委托書、補充協議、確認書、承諾書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務),乙方不再另簽授權書,該代表的行為即乙方的行為。
12、雙方應依法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約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依法另立協議,補充協議效力優先于本協議。
13、、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1)租賃物承擔,乙方不承擔租賃物在運輸途中及使用期間的損環及滅失等責任。
(2)支模架的鋼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鋼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噸:150只,否則按此比例計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滿一年按11個月結算租費。
14、如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乙方單位注冊地(東陽市)人民法院管轄,并且催討租賃物及租金產生的律師費(按20xx浙江律師收費標準)由甲方承擔。
15、擔保方為承租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后兩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壹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架子班主{ }身份證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擔保合同 篇6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與【】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以自己的房產為甲方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財產:
抵押人在此同意將其位于【填入地址】的房屋抵押予抵押權人,用以擔保《借款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為【】人民幣的貸款及其他欠款。(房產面積:【】,產權證號:【】,土地使用證號:【】)
二、擔保期限: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三、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乙方未能按時履行債務或者延長的期限屆滿后仍不能履行;
(2)乙方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3)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4)其他情況。
四、抵押權實現的方式
1、當出現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1)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參照抵押權設立時的約定價格,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五、抵押權的消滅
1、抵押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抵押權因所擔保的.主債權清償、提存、抵消、免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滅時,抵押權隨之消滅;
2)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且無代位物存在的,抵押權消滅;
3)抵押權實現;
4)抵押權存續期間屆滿沒有行使抵押權。
2、抵押雙方當事人應在抵押權消滅之日起15日內到房地產登記機構進行注銷登記。
六、抵押的范圍:
1.主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違約金等。
2.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七、擔保方式
1.乙方以其位于的房產作為擔保,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前往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乙方同意在不能按時還款,按照第四條抵押實現的方式向甲方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八、特別約定事項
1.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按照第九條的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單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或經營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發生合并、分立、股東變化等情況)發生變化;
(2)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3)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或承擔債務;
(4)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九、通知與送達
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以及訴訟文書,均應以親自送達、快遞、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送達至對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載明的地址和傳真號碼。
2.若本合同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該方應及時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如抵押權人發往抵押人地址的通知或法院發往該地址的訴訟文書被退回(該地址并非地產的地址),則抵押權人或法院可以將有關通知或訴訟文書向地產的地址送達。
3.抵押權人以親自送達或快遞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遞交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投郵后七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出的通知在發出時視為送達。抵押人發給抵押權人的通知于抵押權人實際收到時視為送達。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還應按照借款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事項,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日期:
擔保合同 篇7
核心內容:法律快車合同法編輯在下文中為您整理發布了一篇擔保借款合同書 。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
│ 日 期 │ 金 額 │ 利 率 │ 用 途 │ 日期 │借款本金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8
借款/擔保合同
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Ⅰ: 身份證號: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
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 ¥ 。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自年 年月 日止。
實際借款日以到期借據為準。
第二條 利率
2.1借款月利率為
2.2計息方式為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據》 (借貸雙方也
可按指定的銀行帳戶進行轉帳)。
第五條 還款
5.1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2、分次還款,還款計劃見補充條款。
5、2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和還款日足額存款至出借人指定下列帳戶:
借款人須保留銀行存款憑據或其他還款憑據作為還款、付息的證明。
保證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擔保約定》承擔責任,保證人Ⅱ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范圍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項下借款若無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Ⅰ按照第六條、第七條的保證方式和保證范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范圍
保證人的擔保范圍是: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限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抵押條款
本合同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九條 抵押物
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9.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抵押權人依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權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毀損、滅失或被征收、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權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9.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9.8條的約定處理。
9.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抵押權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9.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抵押權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隱滿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向抵押權人予以足額的賠償并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借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 抵押登記
11.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借款人全部還清之前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抵押權應辦理變更登記。
1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抵押權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分
12.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委托評估、拍賣或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9.8條約定的其他事項方式處理;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9.7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抵押權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2.2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全部責任后還剩余的,抵押權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2.3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
12.4抵押權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都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三條 質物
13.1 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質物清單》。 《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附近,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質押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質押權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3.3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和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質權人的變動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質權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3.5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13.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提存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質權人指定帳戶,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質權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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