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玉門市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貫穿“從嚴治黨”要求,突出重點領域,把握關鍵環節,緊密聯系實際,統籌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明顯成效。
一是突出四個重點,全面布局改革。堅持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為目標,緊緊圍繞黨的組織制度改革、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等四個重點,強化問題導向,認真研究制定了《玉門市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方案》,對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統性部署。
二是注重四個結合,統籌推進改革。注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與緊貼玉門實際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與鼓勵基層實踐相結合、繼承和創新相結合、單項突破與系統配套相結合,針對10個方面55項制度改革任務,全部明確了牽頭部門、配合部門、責任人和時限要求,逐項分解任務,積極推進改革進程。
三是堅持四個一批,聚焦制度改革。分清輕重緩急和不同要求,分步有序推進制度改革。針對中央和省市委已出臺的政策規定,及時配套一批制度,確保無縫對接、落實到位;針對上級較為明確但還需細化的規定,認真調研制定具體措施,分批次研究出臺一批制度,確保改革方向正確;針對認識還不深入但又必須推進的改革,選擇確定一批試點項目,積極探索總結經驗、深化改革;針對已經出臺的一批制度,從嚴抓好落實,確保不打折扣、不縮水走樣,不斷擴大改革成果。截至目前,已研究出臺《黨員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分類考核評價辦法》等制度8項,完成制度建設初稿或征求意見稿38項。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制度改革的指導。縣市一級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更為具體,情況也更為復雜,應加強對縣市一級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專題調研,指導基層健全完善制度。比如,目前,在探索對科級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工作上,縣市還缺乏具體的指導性意見,抽查核實缺乏信息共享渠道。
二是統籌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在深化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深化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等方面,充分考慮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廉政和制度建設的關聯性,既探索完善制度體系,著力解決制度缺失的問題,也應防止制度繁密過多、制度之間相互重復的問題。
三是著力提高黨的建設制度的操作性。目前,出臺的黨的建設各項制度,有相當一部分程序繁瑣復雜、籠統粗疏,執行任務量大,容易造成“制度空轉”、機制失靈等現象。建議在加強制度建設中,既考慮理論上的完整性,也應細化簡便易行的條款,增強制度的操作性,特別是對一些程序性條款,盡量簡化程序,減輕制度執行工作量,對一些適用性的條款,盡量做出明確的規定,避免模糊性語言、大而化之的規定。
四是進一步提高制度執行的反向約束力。在制度設計過程中,既考慮正面引導,還應有反向約束性措施,既明確激勵措施,還應有問責追究和懲處的詳實條規,對違反制度規定怎么辦、制度落實不力怎么辦作出具體的規定,最大限度壓縮制度執行的“彈性空間”,堵塞各種漏洞,防止制度執行不到位、打“擦邊球”的情況發生,切實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提高制度的執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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