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要與每個寶寶的家庭保持密切的聯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了解孩子的真實個性及生活情形,因人而異地進行正確指導。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豐縣幼兒園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方便就近的原則,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嚴肅招生紀律,做到規范招生、規范收費、規范管理。保障轄區內常住戶籍的適齡幼兒按時入園,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統籌安排入園,提高群眾對學前教育的滿意度。
二、招生對象
幼兒入園年齡原則上為3周歲(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兒)。
三、招生時間
2020年6月下旬——7月中旬,各幼兒園可在此期間確定具體報名時間并對外公布。
四、報名辦法
由家長帶領適齡幼兒持戶口本、房產證及幼兒預防接種證明到幼兒園報名、登記。幼兒入園前須按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檢,合格后方可入園。各幼兒園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對幼兒進行測試或變相測試。
五、招生管理
1、明確招生條件。各級各類幼兒園在招生中,堅持相對就近原則,首先要滿足幼兒園附近3周歲以上的.幼兒入園,有條件的可以舉辦小托班。新投入使用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接收本小區適齡幼兒。
2、嚴格控制班額。幼兒園招生應結合本園實際情況,招生規模要與辦園條件相適應,確保生均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戶外活動面積和綠化面積符合相關要求。幼兒園原則上按照《幼兒園工作規程》要求設定班額,以有利于幼兒身心發展為原則,不得出現超大班額。
3、規范收費行為。幼兒園收費要嚴格按照《江蘇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要求,執行豐縣物價局等部門公布的《關于豐縣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保教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贊助費、建園費等費用。嚴禁以任何名義向幼兒收取降溫費或取暖費。建立收費公示制度,向家長及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及社會監督。
4、規范招生秩序。本著家長自愿、相對就近的原則,做好招生工作。各鎮(街道)中心校為當地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對本轄區登記注冊幼兒園進行公示,指導家長到相對就近的合法幼兒園報名;規范幼兒園招生秩序,嚴禁無證幼兒園招生辦學,嚴禁幼兒園以降低收費、超綱教學、商業籠絡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幼兒園不得將招生與是否參加過親子園掛鉤,不得提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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